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被征地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WCDR-2024-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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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政办发〔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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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被征地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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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
《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被征地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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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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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被征地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
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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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实现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被征地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质量,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望城,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补助范围
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域范围内,因征收土地导致以组为单位人均水田面积小于或等于0.34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并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常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并形成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享受集体收益分配,其中新增申请经民主议定程序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5年以上(含5年)。
曾经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成员资格的应注销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2.未享受相关社保政策待遇(含被征地农民社保;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组织、民主团体正式录用后的相关社保待遇;依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给予退休、终身供养待遇等)。
3.不属于原根据国家用工计划招收为全民所有制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正式职工的人员。
4.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5.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执行《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 以前土地被征收已转为非农户口的人员,参照上述条件经联审确认的可以纳入;其他情形的由区征地服务中心会同区资规分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公安分局、街镇等单位联合审核确认。
(二)补助标准
1.区财政局对符合失地、少地农民补助条件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400元/月。 ?????
2.此项补助的发放,不影响失地、少地农民在民政部门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费待遇。
3.退休村干部、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条件的,不影响其已在人社部门享受的社保待遇。
(三)实施主体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职能职责
1.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发放是一项全局性、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归口区征地服务中心管理。由区征地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区资规分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失地、少地农民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审批。
2.各街镇要成立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提供征地项目村(社区)、村民组的土地类别补偿表、村民组人员的户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和村民组水田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或原计税面积)等资料。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街镇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村民组水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或原计税面积)总量情况的调查和审核。
4.区财政局负责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资金的组织;配合对村民组水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或原计税面积)总量情况的调查审核工作。
5.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失地、少地农民村民组内人口数据和户籍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户籍资料进行审核。
6.区人社局负责对原执行《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以前被征地已转为非农户口且已享受社保待遇人员的审核,以及对新增人员是否享受相关社保待遇情况进行查询、审核。
7.区资规分局负责提供土地征收审批文件及有关征收土地相关数据;配合对以组为单位的水田总量进行调查核实。
三、工作程序
(一)人均水田的确定
因土地被征收,组内人均水田小于或等于0.34亩的,经各街镇上报,由区征地服务中心组织区资规分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街镇等单位,以2016-2022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水田的发放面积(原计税面积)结合历年来已征土地中水田面积以及土地调查数据为依据,确定以村民组为单位人均占有水田数。
(二)组内人员确定
以上年度末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数核定村民组人数,下列人员不纳入本村民组人员计算:
1.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相关规定成员资格自动丧失的;以及原根据国家用工计划招收为全民所有制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正式职工的人员。
2.在本村民组未履行相应义务、未享受集体收益分配的。
3.未脱离原集体经济组织,未注销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的(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4.户口非正常异动人员、空挂户、原非农户、已征收参保的,以及其他经联合审核确定不纳入计算的情形。
(三)补助费申请、审核、发放
1.符合补助条件的村民组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同意后组织资料向所属街镇申报,街镇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的将相应审核表及资料报区征地服务中心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区征地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联审,符合条件的村民组取得资格,纳入补助范围。
2.村民组取得资格后,组内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同步纳入补助范围,由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村(社区)组织填写相应申请审核表并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街镇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相关名单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征地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取得资格,纳入补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将资料退回街镇,由其告知申请人。
3.每季度新增符合补助条件人员,按上述工作程序由街镇在该季度的第三个月上报资料审核确定。
4.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区征地服务中心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按季度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指定的代发账户,委托银行发放至享受补助人员的个人账户。
5.已取得补助资格的村民组内新增人员,从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发放;本年度新增村民组,组内人员在上年度已达到相关条件要求的,从该组被批准取得补助资格的季度首月开始发放,本年度达到条件的,从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发放;不跨年度发放。
(四)动态管理
1.补助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已取得资格的村民组和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年审和动态面签(具体方案另行制定),不配合参加的,暂停发放相关年度或季度补助。
2.已取得补助资格人员达到取消补助资格条件的,村民组和个人(或家庭成员)应及时真实地将信息报告村(社区),村民组瞒报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视情节暂停该村民组的补助发放,个人或家庭成员未及时报告该注销资格信息的,视情节暂停该个人户内其他家庭成员的补助发放。
3.已取得补助资格的村民组,因水田增加、其组内人员被征收参保或自动丧失成员资格等原因导致组内人均水田超过0.34亩,取消该村民组及该组已享受人员的补助资格,自注销日的季度首月取消补助发放;已取得补助资格的人员因征收参保、死亡、户籍迁出以及其他自动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消其补助资格,参保的从享受社保待遇的当月取消发放,其他的从产生注销条件的次月取消补助发放;弄虚作假,骗取瞒报申领补助的从发现之日的季度首月取消补助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镇要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切实做好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工作。
2.区直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全力支持配合区征地服务中心和各街镇落实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工作;原由望城经开区负责拆迁的,应主动配合及时向街镇提供该项目相关资料。
3.对以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补助的,由街镇上报区征地服务中心取消其资格,对已享受补助的由街镇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补助,依法追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
4.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由纪检监察机关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本方案由区政府授权区征地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工作。
六、本方案自2024年4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2024年1月1日至本方案实施前的相关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