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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丁字湾街道2019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丁字湾街道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丁委发〔201932


关于印发《丁字湾街道2019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丁字湾街道2019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丁字湾街道工作委员会

威尼斯赌场_澳门威尼斯赌场-【app*官网】:丁字湾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4日


丁字湾街道2019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基层组织班子及干部绩效考核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丁字湾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村(社区)绩效考核工作将注重做好五个方面的结合,即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表彰奖励与监督约束相结合。

第三条村(社区)绩效考核工作在街道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街道机关各办(线、站、所)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负责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街道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村(社区)绩效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奖金挂钩。具体奖金标准由街道党政会根据街道实际和有关规定另行研究决定。

第五条街道绩效考核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

第六条各村(社区)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和客观反映情况。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妨碍考核工作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追究该村(社区)主职干部的责任。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街道党工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重新考核。

附件:1.丁字湾街道兴城社区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丁字湾街道丁字湾社区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3.丁字湾街道石韵社区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丁字湾街道金云村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5.丁字湾街道翻身垸村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6.丁字湾街道双桥村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丁字湾街道兴城社区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办线

项目

建设

15

项目管

1.按照街道新修订的关于村(社区)工程类相关管理规定,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未履行建设程序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未建立村级小额(5万以下)投资建设实施办法的扣0.2分,未建立村级工程建设台账的扣0.2分。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对项目建设(外国语职业学院新校区、滨江书苑、林科大扩增、枫树路一期、枫林路、兴隆玻璃厂后渠黑臭水体治理、向东路等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对出现阻工、闹事、不实蓄意投诉等现象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每发生一例扣0.1分;未按考核时限完成纳入上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任务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落马桥至马家冲小区道路1.57公里、长书连接线1.6公里)或已完成上级建设计划任务出p现质量问题或偷工减料问题被审计部门或主管部门发现并指出的,每处扣0.2分;未按街道通知或会议精神落实关于项目建设所需摸底内容的每被通报一次扣0.1分。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改造任务的,每户扣0.1分,未及时完成村域范围内危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的房屋鉴定及标识、资料收集归档、建新未拆旧、建新仍住旧等工作要求每发现一例扣0.1分。

4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二

路长制

1.按照《丁字湾街道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社区级未制定相关的村社区级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扣0.2分,未按照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的每项扣0.1分(包括领导机构的成立、每月专题研究、经费保障支出凭证等)。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巡路工作,巡路记录未及时登记造册的扣0.2分,每周上路巡查少于2次的每次扣0.1分,节假日分路长未带队巡查的每次扣0.1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对应整改措施的每项扣0.1分,整改不彻底被群众投诉或街道路长制领导小组指出每次扣0.2分。

3.全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未发生伤人事故的不扣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亡人事故的扣1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伤人事故的扣0.5分。

3

征拆安置

前期调查:积极支持、协调、组织、启动实施征拆项目,顺利完成各项调查工作,房屋、青苗、土1地调查过程中,一项不能正常进行的扣0.2分。

房屋签约:协助街道上户签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任务,如项目不能完全签约倒地的视情况分项目扣0.2分。

按时腾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完成项目交地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腾地任务的扣0.5分。

安置工作:配合街道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好拆迁户转户参保、限价房指标、失地少地农民的补助工作,如果由于村(社区)提供资料不及时和信息不准确,延误了工作时间或错办、错发相关费用扣0.2分。

两安用地:1231日前,“两安”用地补差指标回购资金拨付至村(社区),未及时到账,扣0.5分。

8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一

环境

保护

15

蓝天

保卫战

1.牵头负责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六控十禁”要求,完成蓝天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宣传,邀请区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报道一次,一项未开展扣0.1分。

3.推进环保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化环境信息采集任务,积极巡查,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巡查不力或未及时上报导致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2分,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指标计0分。

4.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区对街道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2分;市对区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5分;未及时处理焚烧秸秆的,每次扣0.3分。

5.配合开展环保执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6.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考核任务,少完成一个项目扣0.1分。

7.按时参加环委会、蓝天办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1分。

8.每发现一处黄土裸露情况扣0.1分、

6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环境

保护

15

拆违控违

1.成立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实施网格化责任制。

2.开展村(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创建活动。

3.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新增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做好拆违行动后的群众安抚疏导工作,处置不力,一次扣0.1分。

1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清洁工程及垃圾处置工作

1.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市检中,日常巡查被评为“黄牌警告”的村(社区)扣0.1分,年度被评为“基本合格”村(社区)的扣0.2分。

2.各村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

3.大件低价值垃圾每少完成一吨扣0.1分。

2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厕所革命:改厕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扣0.1/座。

4

垃圾分类

每季度对农户未进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评比并公示的每缺一次扣0.5分。

1

环境卫生评比

1.代表街道迎接区环境卫生考评被评为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一次扣0.2分;

2.在街道环境卫生月评比中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一次扣0.2分;

3.每月(或季)未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扣0.5分,评比结果未公示通报的扣0.2分。

4.每季度对农户未进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评比并公示的每缺一次扣0.5分。

1

经济

发展

1

统计及

经济普查

工作

1.基础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示,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业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报表,迟报一次扣0.1分,缺报一次扣0.1分。确保报表质量,数据逻辑错误扣0.1/,数据质量差错造成影响的扣0.1分。及时完成大型普查及其他统计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扣0.1/次。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0.02分。积极完成村社统计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建立而未建立的扣0.1分。

3.法规宣传、业务学习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学习培训,缺席一次扣0.1分。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搞好辖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4.经济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

5.经济普查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

经济发展办公室(一)

农业

农村

工作

15

乡村振兴

1.积极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未完成种植结构调整点位目标任务的:完成目标值50%以下的扣0.4分,完成目标值70%以下的扣0.3分,完成目标值80%以下的扣0.2分,完成目标值90%以下的扣0.1分。

2.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规划和当年计划;完成街道下达的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任务,未完成的村(社区)扣0.2分。注册成立村级土地合作社,未按照街道要求完成任务的扣0.2分。

3.农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未按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扣0.2分,未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扣0.5分。

4.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未达到扣0.5分。

5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

中心

动物防疫

1.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上级每通报发生1起动物疫情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完该项分值。

2.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未及时开展防控措施的每次扣0.1分;发现病例未及时上报的扣0.1分,发现死猪或其它动物尸体未及时处理的扣0.1分,未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到位的扣0.1分。

1

水利建设及防汛抗旱

1.按照秋冬修计划全面及时完成水利建设目标任务,每未按计划完成1处扣0.1分,资料不完善扣0.1分,不支持项目建设的扣0.1分。

2.所辖堤垸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扣0.1分,措施不得力扣0.1分,砍青扫障工作不到位的扣0.1分。

1

农业

农村

工作

15

精准扶贫

工作

1.精准扶贫资料报送工作:不及时、不准确报送资料的每次扣0.1分。

2.贫困户扶贫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

3.省、市、区开展精准扶贫群众满意度测评随机抽查不合格,被通报的每次扣0.1分。

4.精准扶贫信息报送任务没完成的,每次扣0.1分。

5.产业扶贫任务未完成的,每次扣0.2分。

6.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

中心

河长制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街道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交办的涉及“河长制”的相关工作任务,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

2.小微水体管护:认真开展河道保洁及小微水体管护工作,工作不到位,被投诉、举报至区级相关部门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被区级媒体曝光每次扣0.2分,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0.3分。3.村级河段长巡河制度的执行情况、巡河APP的使用打卡情况、巡河问题发现处理及整改情况、长效管理落实情况,以上工作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河道专项执法行动及相关河道案件调查,配合不力的一次扣0.1分。

4

社区

建设与

管理

10

规划、国土资源管理

1.积极配合街道范围内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的,一次扣0.1分。

2.做好个人建房政策宣讲解释,确保先批后建,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3.配合做好违法建筑技术认定工作,严格控制违法建设产生,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4.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良好,变更调查中各类用地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每宗扣0.1分。

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出现违法用地的,每宗扣0.1分。

6.新开工项目、闲置用地及小产权房清理整改积极配合,未按要求到位的,每次扣0.1分。

7.农村个人建房等无未批先建、边报边建现象,违规用地建设每宗扣0.1分。

8.辖区内不发生无证开采矿山,非法采挖河道砂石等行为,发生一起扣0.1分。

9.非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的,发现一起扣0.1分。

10.严禁开挖鱼塘和非法取土,发生一起扣0.1分。

4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一

社区

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管理:

1.(社区)取得的各项收入未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结算票据的每宗扣0.1分;现金收入未在2日内足额存缴银行的每宗扣0.1分。

2.社区开设2个以上银行账户的,扣0.1分。

3.月末现金余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每宗扣0.1分;需银行转账但用现金支付的每宗扣0.1分。

4.原始凭证“三章”不齐或签字等手续不齐的每宗扣0.1分;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报账的每宗扣0.1分;单张发票超过500元以上无明细附件的每宗扣0.1分。

5.会计账册及各项登记簿未按要求建立的每宗扣0.1分;未做到记账规范及时的每宗扣0.1分。

6.报账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7.财务支出未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出未实行“双印鉴”监管的,本项得0分。

8.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的,或违规使用收据收费的,本项得0分。

9.未实行“零”招待的,本项得0分。

2

财政所

社区

建设与

管理

10

社区

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1.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形式不规范的每宗扣0.1分。

2.未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审计并及时整改,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未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开展理财活动,或未认真填写《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记录薄》的,每宗扣0.1分;年初未对上年度财务进行清理的扣0.5分。

3.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2

财政所

三资管理:

1.不按“三资”交易管理规定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和物资采购的,随意铺排或随意发包工程,五万元以上工程未通过街道“三资”交易中心交易的,不依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结算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三资”交易未按程序进行的每次扣0.1分,交易手续不全的每项扣0.1分。

3.不能及时到交易中心办公室报备的每次扣0.1分。

4.对“三资”管理规范,没有扣分的村(社区)加0.2分。

2

财政所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城镇建设食物中心二

公共

安全

12

扫黑除恶

1.是否及时进行线索摸排上报,未及时摸排或上报一次扣0.1分。

2.村(社区)两委是否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记录、照片、签到册),未召开扣0.2分。

3.未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民组长、党小组长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每少一次扣0.2分。

4.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题培训,每少一次扣0.2分。

3

公共安全

办公室一

禁毒工作

1.全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禁毒工作,未召开的扣0.2分;

2.对在册的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发生吸毒人员脱管失控,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的扣0.2分。

3.百万市民禁毒签名活动共0.2分,未完成的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扣0.10.110.120.130.14分。

4.全年未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扣0.2分。

5.全年未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教育的扣0.2分。

1

安全生产

1.发现一起非法生产,扣1分;本年度未对辖区内的村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扣0.1分;每季度是否按时召开支居两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少一次扣0.1分;每周未对社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每少一次扣0.05分;

2.本辖区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且负有监管责任的,按不合格评定,并予以“一票否决”,被实施“一票否决”的,年度考评直接排名末尾。

2

党管武装

1.民兵整组工作;2.征兵工作。未完成任务扣0.5分一项。

1

信访工作

1.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和区5人以上集访每批次扣2分、1.5分、1分、0.5分;非正常个访每批次扣1分、0.5分、0.2分、0.1分;

2.出现进京、赴省、到市、去区和来街道非正常个访、越级访且村(社区)工作人员接访劝返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批次分别扣分0.5分、0.25分、0.1分、0.05分;发生5人以上集访的接劝访不及时的扣分翻倍;

3.来访人员登记、重点人员资料缺失、交办的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扣0.1分;

4.未及时准确上报辖区重大集体访、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动态及苗头、突发事件等信息,凡迟报、瞒报、不按程序上报,处置不及时,导致工作被动的扣0.2分;5.特护期未及时报送重点人员信息的或未按要求报平安的扣0.5分。

5

公共安全

办公室二

社会

事务

10

基层政权

1.建立标准的室外村居务公开栏,按要求、按时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凡属农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向村民公开。

2.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参政议政,凡属村上重大建设和重要工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有文字记录材料。各种记录、资料齐全,分村委会会议记录、代表会议记录、村务公开记录和村民自治执行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相关资料齐全。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社会

事务

10

教育事业发展

1.积极做好助学及教育惠民补贴工作,上报及时正确。

2.积极配合做好无证办学行为的巡查工作。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文化体育

工作

1.积极参加街道或区级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未参加的扣0.2分,自主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少于2次的扣0.2分。

2.积极做好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的免费开放及达标建设工作,开放项目不少于5次,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不达标的扣0.1分。

3.健身路径安装不到位的扣0.2分。

4.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市场巡查,排查少于一次的扣0.1分;对违规违法情况及时上报,凡因瞒报漏报使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每被举报查处一起扣0.1分。

5.激励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文艺团队发展,全年组织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未达到要求的扣0.10.2分。

1

城乡低保扶贫济困

1.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每例扣0.5分;因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对象上访至区级及以上的每例扣0.5分;每月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因上报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多发、未及时取消低保产生不良影响的没例扣0.5分。

2.低保、优抚、殡改、慈善养老补贴等信息上报及时,信息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2分。

3.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至区级及以上上访的每次扣0.5分。

1

就业和社会保障

1.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未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扣0.5分。

2.人社中心工作未及时完成扣0.3分。

1

医疗

工作

1.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准确无误,上报及时,补偿兑付及时。

2.积极医患纠纷处置,不参加的扣0.2分。

1

人口与

计划

生育

1.符合政策生育率:标准为98%,低于95%不计分。

2.性别比:标准为107以下,每高一个点扣0.05分。

3.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标准为90%,每低1%0.1分。

4.产筛、免费优生遗传检测为完成任务扣1分。

5.奖扶有错报、漏报现象扣0.5分。

2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二

卫生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

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预防疾控网络健全,措施得力,防预到位,辖区内年度无重大疫情,积极配合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完成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1

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功能完善、规范服务,按标准化要求窗口设置不到位、事项进驻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发现工作人员缺岗、违纪每人次扣0.1份,有投诉并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每次扣0.5分。

2.及时办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处理或工单提交办结被驳回重办的每次扣0.1分。

3.推广注册湖南政务网,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2分。

1

政务服务中心

党的

建设

22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党管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教学重要内容,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每年2次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3.推进“学习强国”APP学习,人均学习积分低于10分的扣0.1分。

4.及时报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信息,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

5.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6.加强舆情预警与应对,对较大突发、敏感舆情或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不配合支持街道宣传部门工作,造成舆论引导失当、出现重大负面新闻报道的,酌情扣0.1-0.5分。

7.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3

党政综合办

文明创建

1.未落实区文明办、街道对社区季考核整改内容的每处扣0.1分。

2.在各级文明办组织的文明指数日常督查中被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和回复的,每次扣0.2分。

3.在省、市对区文明指数测评中被点名批评的,每项次扣0.4分。

4.在“全国文明城市”、市区级“文明城区”复查测评中被扣分的,每项次扣0.6分。

5.未按要求完成区文明办及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含到会、每月信息报送情况)每次扣0.1分。

6.移风易俗:按照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村(社区)移风易俗工作“十个一”操作细则》完成各项内容,被市、区、街道文明办督查扣分的,扣同等分值;出现搭拱门、放烟花、搭棚子等现象,被督查通报的,扣同等分值。

3

党建工作

党支部“五化”建设:对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推进工作,确保2019年底70%的党支部达到四星标准,未完成要求,每少完成一个扣0.5.

落实《丁字街道2019年组织工作要点》(丁委发201916号)、《关于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丁委发201917号)情况:对照两个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0.2分。在街道每季度调研中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0.1分。对在季度调研中表现不佳、排名靠后的党支部,每次扣0.2分。

党小组“评星定级”:根据半年度检查中党小组星级评定情况实行年底绩效考核加扣分,按照党小组个数计算分值,未达到三星级每个扣0.1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按照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对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1分。

党统、党员信息系统维护等日常工作:按时按质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全国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未及时完成扣0.1分。

远教站点转型升级情况:1.远教站点设备运转正常,组织集中收看全市网络直播课堂,全年集中不少于8次;2.红星云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按时上传。未完成任务的,每一项扣0.5分。

团费收缴:发动团员在和宝支付平台上缴纳团费,每季度自缴人数不少于5人,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扣0.1分。

5

基层党建办

党建一村一特:兴城社区党建引领孝贤治村。制度未完善或效果开展不佳的酌情扣分。

3

基层党建办

党的

建设

22

统战工作

1.深入开展统一战线行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抓统战工作机制,将党组织书记抓统战工作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述职。示范点单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0.1分。

2.建立统战人士(12类)台账,加强联络引导,组织建言献策,未完成扣0.1分;建立少数民族常住和流动人员台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未完成扣0.1分。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台账,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手册》巡查记录10次以上,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理,每起扣0.05分;发现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未妥善处理的每起扣0.05分。

4.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及台企侨企的服务工作,发生一起投诉扣0.1分。

5.加强统战调研和信息报送,全年各村(社区)至少报送统战信息2条,少一条扣0.05分。

2

基层党建办

党风廉政建设及优化环境

1.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1-0.5分。

2.村(社区)党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1分;村(社区)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2分。

3.纪检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每例扣0.1分;工作资料未按年度归档的,扣0.1分。

4.越级访、重复访,被区纪委扣分的,每例扣0.1分。

5.村(社区)廉情预警系统机制运行不完善的,扣0.1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未落实的,扣0.1分。

6.村(社区)不配合化解涉纪信访举报件问题的,每例扣0.1分。

3

纪检监察室

政令畅通

1.会风会纪: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席(替会)的一人次扣0.1分。

2.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精神未传达落实,一次扣0.1分。

3.督办交办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件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督办、催办、交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3分。

3

党政综合办

总分


100


创新创特工作

开展工作创新创特,工作受到区直部门表彰的加0.1分,受到区委、区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门表彰的加0.4分。



负面影响

1.受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市直部门、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出现较大意识形态责任事故或被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望城、丁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且查证属实的,分别每次扣2分、1分、0.6分、0.1分。

3.区对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黄牌警告”的,相应村(社区)按同级通报批评扣分。



附件2

丁字湾街道丁字湾社区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分值

考核办线

城市

管理

20

蓝天

保卫战

1.牵头负责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六控十禁”要求,完成蓝天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宣传,邀请区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报道一次,一项未开展扣0.1分。

3.推进环保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化环境信息采集任务,积极巡查,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巡查不力或未及时上报导致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2分,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指标计0分。

4.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街道、区级督查发现一起扣0.1分,市级督查通报一起扣0.2分。

5.配合开展环保执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6.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考核任务,少完成一个项目扣0.1分。

7.按时参加环委会、蓝天办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1分。

6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社区管理

做好辖区内流动摊贩管理工作,街道、区级督查发现一起扣0.1分。

2

拆违控违

1.成立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实施网格化责任制。

2.开展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创建活动。

3.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新增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做好拆违行动后的群众安抚疏导工作,处置不力,一次扣0.1分。

2

清洁工程及垃圾处置工作

1.上级交办环境卫生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次扣0.2分。

2.未开展垃圾处置收费扣1分,垃圾处置收费率达不到70%0.5分。

3.未建立垃圾分类回收网点扣1分,回收网点管理不规范、无回收台账,未统一有毒有害的每项扣0.2分。

5.大件低价值垃圾每少完成一吨扣0.1分。

3

垃圾分类

1.未评上市级23个垃圾分类示范村扣1分;2.每季度对居民户未进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评比并公示的每缺一次扣0.5分。

3

环境卫生评比

1.代表街道迎接区环境卫生考评被评为倒数一、二名的社区一次扣0.2分。

2.在街道环境卫生月评比中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社区一次扣0.2分。

3.每月(或季)未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扣0.5分,评比结果未公示通报的扣0.2分。

2

农贸市场管理

1.摊位未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前桶、后筐)每个0.1分。

2.摊位点设置不规范的每个0.1分。

3.垃圾随意堆放每处扣0.1分。

4.禁止摊贩或车占主干道路,每发现一次占道扣0.1分。

2

经济

发展

2

统计及

经济普查

工作

1.基础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示,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业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报表,迟报一次扣0.1分,缺报一次扣0.1分。确保报表质量,数据逻辑错误扣0.1/,数据质量差错造成影响的扣0.1分。及时完成大型普查及其他统计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扣0.1/次。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0.02分。积极完成村社统计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建立而未建立的扣0.1分。

3.法规宣传、业务学习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学习培训,缺席一次扣0.1分。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搞好辖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4.经济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

5.经济普查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2

经济发展办公室(一)

社区

建设与

管理

12

规划管理

1.积极配合街道范围内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的,一次扣0.1分。

2.做好个人建房政策宣讲解释,确保先批后建,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3.配合做好违法建筑技术认定工作,严格控制违法建设产生,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2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一

社区财务

监督管理

财务管理:

1.(社区)取得的各项收入未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结算票据的每宗扣0.1分;现金收入未在2日内足额存缴银行的每宗扣0.1分。

2.社区开设2个以上银行账户的,扣0.1分。

3.月末现金余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每宗扣0.1分;需银行转账但用现金支付的每宗扣0.1分。

4.原始凭证“三章”不齐或签字等手续不齐的每宗扣0.1分;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报账的每宗扣0.1分;单张发票超过500元以上无明细附件的每宗扣0.1分。

5.会计账册及各项登记簿未按要求建立的每宗扣0.1分;未做到记账规范及时的每宗扣0.1分。

6.报账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7.财务支出未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出未实行“双印鉴”监管的,本项得0分。

8.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的,或违规使用收据收费的,本项得0分。

9.未实行“零”招待的,本项得0分。

4

财政所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1.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形式不规范的每宗扣0.1分。

2.未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审计并及时整改,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未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开展理财活动,或未认真填写《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记录薄》的,每宗扣0.1分;年初未对上年度财务进行清理的扣0.5分。

3.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3

三资管理:

1.不按“三资”交易管理规定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和物资采购的,随意铺排或随意发包工程,五万元以上工程未通过街道“三资”交易中心交易的,不依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结算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三资”交易未按程序进行的每次扣0.1分,交易手续不全的每项扣0.1分。

3.不能及时到交易中心办公室报备的每次扣0.1分。

4.对“三资”管理规范,没有扣分的村(社区)加0.2分。

3

财政所

城镇建设事物中心二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公共

安全

12

扫黑除恶

1.是否及时进行线索摸排上报,未及时摸排或上报一次扣0.1分;

2.村(社区)两委是否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记录、照片、签到册),未召开扣0.2分。

3.未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民组长、党小组长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每少一次扣0.2分。

4.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题培训,每少一次扣0.2分。

3

公共安全办公室一

禁毒工作

1.全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禁毒工作,未召开的扣0.2分;

2.对在册的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发生吸毒人员脱管失控,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的扣0.2分。

3.百万市民禁毒签名活动共0.2分,未完成的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扣0.10.110.120.130.14分。

4.全年未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扣0.2分。5.全年未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教育的扣0.2分。

1

安全生产

1.发现一起非法生产,扣1分;本年度未对辖区内的村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扣0.1分;每季度是否按时召开支居两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少一次扣0.1分;每周未对社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每少一次扣0.05分;

2.本辖区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且负有监管责任的,按不合格评定,并予以“一票否决”,被实施“一票否决”的,年度考评直接排名末尾。

2

党管武装

1.民兵整组工作;2.征兵工作。未完成任务扣0.5分一项。

1

信访工作

1.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和区5人以上集访每批次扣2分、1.5分、1分、0.5分;非正常个访每批次扣1分、0.5分、0.2分、0.1分;

2.出现进京、赴省、到市、去区和来街道非正常个访、越级访且村(社区)工作人员接访劝返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批次分别扣分0.5分、0.25分、0.1分、0.05分;发生5人以上集访的接劝访不及时的扣分翻倍;

3.来访人员登记、重点人员资料缺失、交办的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扣0.1分;

4.未及时准确上报辖区重大集体访、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动态及苗头、突发事件等信息,凡迟报、瞒报、不按程序上报,处置不及时,导致工作被动的扣0.2分;5.特护期未及时报送重点人员信息的或未按要求报平安的扣0.5分。

5

公共安全办公室二

社会

事务

10

基层政权

1.建立标准的室外村居务公开栏,按要求、按时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凡属农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向村民公开。

2.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参政议政,凡属村上重大建设和重要工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有文字记录材料。各种记录、资料齐全,分村委会会议记录、代表会议记录、村务公开记录和村民自治执行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相关资料齐全。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教育事业发展

1.积极做好助学及教育惠民补贴工作,上报及时正确。

2.积极配合做好无证办学行为的巡查工作。

1

文化体育

工作

1.积极参加街道或区级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未参加的扣0.2分,自主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少于2次的扣0.2分。

2.积极做好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的免费开放及达标建设工作,开放项目不少于5次,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不达标的扣0.1分。

3.健身路径安装不到位的扣0.2分。

4.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市场巡查,排查少于一次的扣0.1分;对违规违法情况及时上报,凡因瞒报漏报使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每被举报查处一起扣0.1分。

5.激励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文艺团队发展,全年组织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未达到要求的扣0.10.2分。

1

社会

事务

10

城乡低保扶贫济困

1.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每例扣0.5分;因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对象上访至区级及以上的每例扣0.5分;每月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因上报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多发、未及时取消低保产生不良影响的没例扣0.5分。

2.低保、优抚、殡改、慈善养老补贴等信息上报及时,信息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2分。

3.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至区级及以上上访的每次扣0.5分。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就业和社会保障

1.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未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扣0.5分。

2.人社中心工作未及时完成扣0.3分。

1

医疗工作

1.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准确无误,上报及时,补偿兑付及时。

2.积极医患纠纷处置,不参加的扣0.2分。

1


人口与

计划生育

1.符合政策生育率:标准为98%,低于98%的酌情扣0.10.8分。

2.性别比:标准为107以下,高于107的酌情扣0.10.3分。

3.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标准为90%,低于1%的酌情扣0.10.3分。

4两癌筛查(任务数:110人)、免费优生遗传检测(任务数:8对),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0.10.3分。

5.奖扶无错报、漏报现象,每错、漏报一个扣0.1分,未按时走访扣0.1分。

2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二



卫生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

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预防疾控网络健全,措施得力,防预到位,辖区内年度无重大疫情,积极配合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完成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1



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功能完善、规范服务,按标准化要求窗口设置不到位、事项进驻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发现工作人员缺岗、违纪每人次扣0.1份,有投诉并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每次扣0.5分。

2.及时办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处理或工单提交办结被驳回重办的每次扣0.1分。

3.推广注册湖南政务网,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2分。

1

政务服务中心



党的

建设

29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党管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教学重要内容,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每年2次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3.推进“学习强国”APP学习,人均学习积分低于10分的扣0.1分。

4.及时报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信息,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

5.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6.加强舆情预警与应对,对较大突发、敏感舆情或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不配合支持街道宣传部门工作,造成舆论引导失当、出现重大负面新闻报道的,酌情扣0.1-0.5分。

7.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3

党政综合办


党的

建设

29

文明创建

1.未落实区文明办、街道对社区季考核整改内容的每处扣0.1分。

2.在各级文明办组织的文明指数日常督查中被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和回复的,每次扣0.2分。

3.在省、市对区文明指数测评中被点名批评的,每项次扣0.4分。

4.“全国文明城市”、市区级“文明城区”复查测评中被扣分的,每项次扣0.6分。

5.未按要求完成区文明办及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含到会、每月信息报送情况)每次扣0.1分。

3

党政综合办


移风易俗

1.按照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村(社区)移风易俗工作“十个一”操作细则》完成各项内容,未完成的每项次扣0.1分。被市、区、街道文明办督查扣分的,扣同等分值;

2.出现搭拱门、放烟花、搭棚子等现象,被督查通报的,扣同等分值。

3


党建工作

党支部“五化”建设:对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推进工作,确保2019年底70%的党支部达到四星标准,未完成要求,每少完成一个扣0.5.

落实《丁字街道2019年组织工作要点》(丁委发〔201916号)、《关于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丁委发〔201917号)情况:对照两个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0.2分。在街道每季度调研中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0.1分。对在季度调研中表现不佳、排名靠后的党支部,每次扣0.2分。

党小组“评星定级”:根据半年度检查中党小组星级评定情况实行年底绩效考核加扣分,按照党小组个数计算分值,未达到三星级每个扣0.1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按照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对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1分。

党统、党员信息系统维护等日常工作:按时按质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全国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未及时完成扣0.1分。

远教站点转型升级情况:1.远教站点设备运转正常,组织集中收看全市网络直播课堂,全年集中不少于8次;2.红星云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按时上传。未完成任务的,每一项扣0.5分。

城市社区党建工作:1.按要求落实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三张清单”制度,统筹协调各类组织和社区居民共商区域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对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的扣0.5分;2.按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区直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加强对在职党员的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效果不好的扣0.2分。

8

基层党建办


党建“一村一特”工作

丁字湾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完善网格设置、明确网格职责、规范网格流程、做好网格延伸,组织开展“社区雷锋志愿者”、“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垃圾分类达人家庭”、“新匠人”推选活动。未按时完成的扣0.5/个,开展效果不佳的酌情扣分。

5


统战工作

1.深入开展统一战线行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抓统战工作机制,将党组织书记抓统战工作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述职。示范点单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0.1分。

2.建立统战人士(12类)台账,加强联络引导,组织建言献策,未完成扣0.1分;建立少数民族常住和流动人员台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未完成扣0.1分。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台账,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手册》巡查记录10次以上,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理,每起扣0.05分;发现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未妥善处理的每起扣0.05分。

4.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及台企侨企的服务工作,发生一起投诉扣0.1分。

5.加强统战调研和信息报送,全年各村(社区)至少报送统战信息2条,少一条扣0.1分。

2


党的

建设

29

党风廉政建设

1.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1-0.5分。

2.村(社区)党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1分;村(社区)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2分。

3.纪检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每例扣0.1分;工作资料未按年度归档的,扣0.1分。

4.越级访、重复访,被区纪委扣分的,每例扣0.1分。

5.村(社区)廉情预警系统机制运行不完善的,扣0.1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未落实的,扣0.1分。

6.村(社区)不配合化解涉纪信访举报件问题的,每例扣0.1分。

3

纪检监察室


政令畅通

1.会风会纪: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席(替会)的一人次扣0.1分。

2.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精神未传达落实,一次扣0.1分。

3.督办交办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件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督办、催办、交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3分。

2

党政综合办


单列考核

15

项目建设

1.按照街道新修订的关于村(社区)工程类相关管理规定,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未履行建设程序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未建立村级小额(5万以下)投资建设实施办法的扣0.2分,未建立村级工程建设台账的扣0.2分;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对项目建设(天然洲污水治理、廉租房提质改造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对出现阻工、闹事、不实蓄意投诉等现象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每发生一例扣0.1分;未按街道通知或会议精神落实关于项目建设所需摸底内容的每被通报一次扣0.1分;

3.积极做好城镇老社区提质摸底申报工作,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摸底工作的每项扣0.1分,未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的扣0.2分。

4

城镇建设事物中心二


路长制

1.按照《丁字湾街道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社区级未制定相关的村社区级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扣0.2分,未按照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的每项扣0.1分(包括领导机构的成立、每月专题研究、经费保障支出凭证等);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巡路工作,巡路记录未及时登记造册的扣0.2分,每周上路巡查少于2次的每次扣0.1分,节假日分路长未带队巡查的每次扣0.1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对应整改措施的每项扣0.1分,整改不彻底被群众投诉或街道路长制领导小组指出每次扣0.2分;

3.全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未发生伤人事故的不扣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亡人事故的扣1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伤人事故的扣0.5分。

3


厕所革命

厕所革命:改厕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扣0.1/座。

4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河长制

工作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街道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交办的涉及“河长制”的相关工作任务,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

2.小微水体管护:认真开展河道保洁及小微水体管护工作,工作不到位,被投诉、举报至区级相关部门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被区级媒体曝光每次扣0.2分,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0.3分。3.村级河段长巡河制度的执行情况、巡河APP的使用打卡情况、巡河问题发现处理及整改情况、长效管理落实情况,以上工作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河道专项执法行动及相关河道案件调查,配合不力的一次扣0.1分。

4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总分


100



创新创特工作

开展工作创新创特,工作受到区直部门表彰的加0.1分,受到区委、区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门表彰的加0.4分。




负面影响

1.受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市直部门、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出现较大意识形态责任事故或被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望城、丁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且查证属实的,分别每次扣2分、1分、0.6分、0.1分。

3.区对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黄牌警告”的,相应村(社区)按同级通报批评扣分。



附件3

丁字湾街道石韵社区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分值

考核办线

城市

管理

21

蓝天

保卫战

1.牵头负责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六控十禁”要求,完成蓝天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宣传,邀请区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报道一次,一项未开展扣0.1分。

3.推进环保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化环境信息采集任务,积极巡查,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巡查不力或未及时上报导致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2分,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指标计0分。

4.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街道、区级督查发现一起扣0.1分,市级督查通报一起扣0.2分。

5.配合开展环保执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6.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考核任务,少完成一个项目扣0.1分。

7.按时参加环委会、蓝天办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1分。

6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拆违控违

1.成立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实施网格化责任制。

2.开展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创建活动。

3.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新增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做好拆违行动后的群众安抚疏导工作,处置不力,一次扣0.1分。

1

社区管理

做好辖区内流动摊贩管理工作,街道、区级督查发现一起扣0.1分。

3

清洁工程及垃圾处置工作

1.上级交办环境卫生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次扣0.2分。

2.未开展垃圾处置收费扣1分,垃圾处置收费率达不到70%0.5分。

3.未建立垃圾分类回收网点扣1分,回收网点管理不规范、无回收台账,未统一有毒有害的每项扣0.2分。

3

垃圾分类

1.集镇范围内(南北二区)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每处扣1.5分;

2.按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装修建材垃圾要按要求放置,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3

环境卫生评比

1.代表街道迎接区环境卫生考评被评为倒数一、二名的社区一次扣0.2分。

2.在街道环境卫生月评比中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社区一次扣0.2分。

3.每月(或季)未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扣0.5分,评比结果未公示通报的扣0.2分。

3

临时农贸市场管理

1.摊位未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前桶、后筐)每个0.1分。

2.摊位点设置不规范的每个0.1分。

3.垃圾随意堆放每处扣0.1分。

4.禁止摊贩或车占主干道路,每发现一次占道扣0.1分。

2

经济

发展

2

统计及

经济普查

工作

1.基础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示,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业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报表,迟报一次扣0.1分,缺报一次扣0.1分。确保报表质量,数据逻辑错误扣0.1/,数据质量差错造成影响的扣0.1分。及时完成大型普查及其他统计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扣0.1/次。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0.02分。积极完成村社统计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建立而未建立的扣0.1分。

3.法规宣传、业务学习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学习培训,缺席一次扣0.1分。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搞好辖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4.经济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

5.经济普查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2

经济发展办公室(一)

社区财务

10

社区财务

监督管理

财务管理:

1.(社区)取得的各项收入未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结算票据的每宗扣0.1分;现金收入未在2日内足额存缴银行的每宗扣0.1分。

2.社区开设2个以上银行账户的,扣0.1分。

3.月末现金余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每宗扣0.1分;需银行转账但用现金支付的每宗扣0.1分。

4.原始凭证“三章”不齐或签字等手续不齐的每宗扣0.1分;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报账的每宗扣0.1分;单张发票超过500元以上无明细附件的每宗扣0.1分。

5.会计账册及各项登记簿未按要求建立的每宗扣0.1分;未做到记账规范及时的每宗扣0.1分。

6.报账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7.财务支出未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出未实行“双印鉴”监管的,本项得0分。

8.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的,或违规使用收据收费的,本项得0分。

9.未实行“零”招待的,本项得0分。

4

财政所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1.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形式不规范的每宗扣0.1分。

2.未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审计并及时整改,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未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开展理财活动,或未认真填写《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记录薄》的,每宗扣0.1分;年初未对上年度财务进行清理的扣0.5分。

3.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3

三资管理:

1.不按“三资”交易管理规定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和物资采购的,随意铺排或随意发包工程,五万元以上工程未通过街道“三资”交易中心交易的,不依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结算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三资”交易未按程序进行的每次扣0.1分,交易手续不全的每项扣0.1分。

3.不能及时到交易中心办公室报备的每次扣0.1分。

4.对“三资”管理规范,没有扣分的村(社区)加0.2分。

3

财政所

城镇建设事务

中心二

公共

安全

12

扫黑除恶

1.是否及时进行线索摸排上报,未及时摸排或上报一次扣0.1分;

2.村(社区)两委是否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记录、照片、签到册),未召开扣0.2分。

3.未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民组长、党小组长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每少一次扣0.2分。

4.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题培训,每少一次扣0.2分。

3

公共安全办公室一

禁毒工作

1.全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禁毒工作,未召开的扣0.2分;

2.对在册的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发生吸毒人员脱管失控,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的扣0.2分。

3.百万市民禁毒签名活动共0.2分,未完成的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扣0.10.110.120.130.14分。

4.全年未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扣0.2分。

5.全年未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教育的扣0.2分。

1

安全生产

1.发现一起非法生产,扣1分;本年度未对辖区内的村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扣0.1分;每季度是否按时召开支居两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少一次扣0.1分;每周未对社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每少一次扣0.05分;

2.本辖区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且负有监管责任的,按不合格评定,并予以“一票否决”,被实施“一票否决”的,年度考评直接排名末尾。

2

党管武装

1.民兵整组工作;2.征兵工作。未完成任务扣0.5分一项。

1


信访工作

1.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和区5人以上集访每批次扣2分、1.5分、1分、0.5分;非正常个访每批次扣1分、0.5分、0.2分、0.1分;

2.出现进京、赴省、到市、去区和来街道非正常个访、越级访且村(社区)工作人员接访劝返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批次分别扣分0.5分、0.25分、0.1分、0.05分;发生5人以上集访的接劝访不及时的扣分翻倍;

3.来访人员登记、重点人员资料缺失、交办的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扣0.1分;

4.未及时准确上报辖区重大集体访、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动态及苗头、突发事件等信息,凡迟报、瞒报、不按程序上报,处置不及时,导致工作被动的扣0.2分;5.特护期未及时报送重点人员信息的或未按要求报平安的扣0.5分。

5

公共安全办公室二

社会

事务

10

基层政权

1.建立标准的室外村居务公开栏,按要求、按时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凡属农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向村民公开。

2.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参政议政,凡属村上重大建设和重要工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有文字记录材料。各种记录、资料齐全,分村委会会议记录、代表会议记录、村务公开记录和村民自治执行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相关资料齐全。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教育事业发展

1.积极做好助学及教育惠民补贴工作,上报及时正确。

2.积极配合做好无证办学行为的巡查工作。

1

文化体育

工作

1.积极参加街道或区级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未参加的扣0.2分,自主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少于2次的扣0.2分。

2.积极做好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的免费开放及达标建设工作,开放项目不少于5次,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不达标的扣0.1分。

3.健身路径安装不到位的扣0.2分。

4.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市场巡查,排查少于一次的扣0.1分;对违规违法情况及时上报,凡因瞒报漏报使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每被举报查处一起扣0.1分。

5.激励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文艺团队发展,全年组织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未达到要求的扣0.10.2分。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社会

事务

10

城乡低保扶贫济困

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至区级及以上上访的每次扣0.5分。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就业和社会保障

1.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未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扣0.5分。

2.人社中心工作未及时完成扣0.3分。

1

医疗工作

1.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准确无误,上报及时,补偿兑付及时。

2.积极医患纠纷处置,不参加的扣0.2分。

1

人口与

计划生育

1.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上报率:标准为98%,低于98%酌情扣0.10.25分。

2.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入库率:标准为90%,低于98%酌情扣0.10.25分。

3.常住全员人口信息采集上报率:标准为100%,低于100%酌情扣0.10.5分。

4.常住、流动人口出生上报率,标准为100%,低于100%酌情扣0.10.5分。

2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二

卫生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

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预防疾控网络健全,措施得力,防预到位,辖区内年度无重大疫情,积极配合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完成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1

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功能完善、规范服务,按标准化要求窗口设置不到位、事项进驻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发现工作人员缺岗、违纪每人次扣0.1份,有投诉并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每次扣0.5分。

2.及时办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处理或工单提交办结被驳回重办的每次扣0.1分。

3.推广注册湖南政务网,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2分。

1

政务服务中心

党的

建设

27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党管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教学重要内容,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每年2次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3.推进“学习强国”APP学习,人均学习积分低于10分的扣0.1分。

4.及时报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信息,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

5.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6.加强舆情预警与应对,对较大突发、敏感舆情或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不配合支持街道宣传部门工作,造成舆论引导失当、出现重大负面新闻报道的,酌情扣0.1-0.5分。

7.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3

党政综合办

文明创建

1.未落实区文明办、街道对社区季考核整改内容的每处扣0.1分。

2.在各级文明办组织的文明指数日常督查中被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和回复的,每次扣0.2分。

3.在省、市对区文明指数测评中被点名批评的,每项次扣0.4分。

4.“全国文明城市”、市区级“文明城区”复查测评中被扣分的,每项次扣0.6分。

5.未按要求完成区文明办及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含到会、每月信息报送情况)每次扣0.1分。

3

党的

建设

27

移风易俗

1.按照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村(社区)移风易俗工作“十个一”操作细则》完成各项内容,未完成的每项次扣0.1分。被市、区、街道文明办督查扣分的,扣同等分值;

2.出现搭拱门、放烟花、搭棚子等现象,被督查通报的,扣同等分值。

3

党政综合办

党建工作

党支部“五化”建设:对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推进工作,确保2019年底70%的党支部达到四星标准,未完成要求,每少完成一个扣0.5.

落实《丁字街道2019年组织工作要点》(丁委发〔201916号)、《关于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丁委发〔201917号)情况:对照两个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0.2分。在街道每季度调研中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0.1分。对在季度调研中表现不佳、排名靠后的党支部,每次扣0.2分。

党小组“评星定级”:根据半年度检查中党小组星级评定情况实行年底绩效考核加扣分,按照党小组个数计算分值,未达到三星级每个扣0.1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按照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对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1分。

党统、党员信息系统维护等日常工作:按时按质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全国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未及时完成扣0.1分。

远教站点转型升级情况:1.远教站点设备运转正常,组织集中收看全市网络直播课堂,全年集中不少于8次;2.红星云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按时上传。未完成任务的,每一项扣0.5分。

城市社区党建工作:1.按要求落实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三张清单”制度,统筹协调各类组织和社区居民共商区域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对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的扣0.5分;2.按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区直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加强对在职党员的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效果不好的扣0.2分。

团费收缴:发动团员在和宝支付平台上缴纳团费,每季度自缴人数不少于5人,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扣0.1分。

7

基层党建办

党建“一村一特”工作

1.新思想宣讲志愿服务队、社会新风志愿服务队、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队、环保志愿服务队、平安社区志愿服务队、扶贫帮困志愿服务队、夕阳红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文体志愿服务队等九支队伍未制定相关制度扣0.1分。

2.九支队伍按照要求完成志愿服务活动,并将其活动记录制定成册,对未按照要求记录的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效果不好的扣0.2/次。

4

统战工作

1.深入开展统一战线行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抓统战工作机制,将党组织书记抓统战工作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述职。示范点单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0.1分。

2.建立统战人士(12类)台账,加强联络引导,组织建言献策,未完成扣0.1分;建立少数民族常住和流动人员台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未完成扣0.1分。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台账,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手册》巡查记录10次以上,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理,每起扣0.05分;发现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未妥善处理的每起扣0.05分。

4.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及台企侨企的服务工作,发生一起投诉扣0.1分。

5.加强统战调研和信息报送,全年各村(社区)至少报送统战信息2条,少一条扣0.05分。

2

党的

建设

27

党风廉政建设

1.未按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视情节轻重扣0.1-0.5分。

2.村(社区)纪检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未及时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并上报的,每例扣0.2分。

3.报送资料、信息不及时,每次扣0.1分。

4.党员出现违纪现象被上级纪检部门查处的,每例扣0.3分;支村(居)两委成员出现违纪现象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3

纪检监察室

政令畅通

1.会风会纪: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席(替会)的一人次扣0.1分。

2.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精神未传达落实,一次扣0.1分。

3.督办交办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件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督办、催办、交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3分。

2

党政综合办

单列考核

18

物业管理

1.组织保障(2分)。建立物业管理机构,明确物管专干,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物业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2.制度建设

(3分)。制定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调处物业管理纠纷,对群访事件有应对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3.行业管理和建设(4分)。监督指导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对老旧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后暂无人接管的小区,及时安排提供准物业服务;监督辖区内小区物业费使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每半年组织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活动。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每季度定期开展小区,消防检查。

4.业主委员会工作(3分)。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具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及时进行组织成立;对业主委员会任期到期的小区,依照法律规定程序监督指导其进行换届选举;对新设立的业主大会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时,应及时备案;对各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

5.资料报送及培训工作(1分)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及培训。6.小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1分)。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各个小区,物业管理调度会,协商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及时处理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请求社区解决物业费的收缴、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等。7.文明小区建设(1分)。定期举行平安家庭、垃圾分类标兵等活动。

15

经济发展办二

路长制

1.按照《丁字湾街道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社区级未制定相关的村社区级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扣0.2分,未按照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的每项扣0.1分(包括领导机构的成立、每月专题研究、经费保障支出凭证等);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巡路工作,巡路记录未及时登记造册的扣0.2分,每周上路巡查少于2次的每次扣0.1分,节假日分路长未带队巡查的每次扣0.1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对应整改措施的每项扣0.1分,整改不彻底被群众投诉或街道路长制领导小组指出每次扣0.2分;

3.全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未发生伤人事故的不扣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亡人事故的扣1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伤人事故的扣0.5分。

3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二

总分


100


创新创特工作

开展工作创新创特,工作受到区直部门表彰的加0.1分,受到区委、区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门表彰的加0.4分,以发文时间为准



负面影响

1.受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市直部门、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出现较大意识形态责任事故或被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望城、丁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且查证属实的,分别每次扣2分、1分、0.6分、0.1分。

3.区对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黄牌警告”的,相应村(社区)按同级通报批评扣分。



附件4

丁字湾街道金云村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办线

项目

建设

11

项目管理

1.按照街道新修订的关于村(社区)工程类相关管理规定,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未履行建设程序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未建立村级小额(5万以下)投资建设实施办法的扣0.2分,未建立村级工程建设台账的扣0.2分。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对项目建设(雅礼丁江中学、嘉宇湘江北城、金缇水郡、合龙地产、限价商品房配套道路等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对出现阻工、闹事、不实蓄意投诉等现象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每发生一例扣0.1分;未按考核时限完成纳入上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任务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双岭村级道路0.7公里)或已完成上级建设计划任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偷工减料问题被审计部门或主管部门发现并指出的,每处扣0.2分;未按街道通知或会议精神落实关于项目建设所需摸底内容的每被通报一次扣0.2分。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改造任务的,每户扣0.5分,未及时完成村域范围内危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的房屋鉴定及标识、资料收集归档、建新未拆旧、建新仍住旧等工作要求每发现一例扣0.1分。

4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二

路长制

1.按照《丁字湾街道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社区级未制定相关的村社区级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扣0.2分,未按照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的每项扣0.1分(包括领导机构的成立、每月专题研究、经费保障支出凭证等);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巡路工作,巡路记录未及时登记造册的扣0.2分,每周上路巡查少于2次的每次扣0.1分,节假日分路长未带队巡查的每次扣0.1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对应整改措施的每项扣0.1分,整改不彻底被群众投诉或街道路长制领导小组指出每次扣0.2分;

3.全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未发生伤人事故的不扣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亡人事故的扣1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伤人事故的扣0.5分。

3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二

征拆安置

前期调查:积极支持、协调、组织、启动实施征拆项目,顺利完成各项调查工作,房屋、青苗、土地调查过程中,一项不能正常进行的扣0.2分。

房屋签约:协助街道上户签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任务,如项目不能完全签约倒地的视情况分项目扣0.2分。

按时腾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完成项目交地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腾地任务的扣0.5分。

安置工作:配合街道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好拆迁户转户参保、限价房指标、失地少地农民的补助工作,如果由于村(社区)提供资料不及时和信息不准确,延误了工作时间或错办、错发相关费用扣0.2分。

两安用地:1231日前,“两安”用地补差指标回购资金拨付至村(社区),未及时到账,扣0.5分。

4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一

环境

保护

16

蓝天

保卫战

1.牵头负责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六控十禁”要求,完成蓝天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宣传,邀请区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报道一次,一项未开展扣0.1分。

3.推进环保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化环境信息采集任务,积极巡查,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巡查不力或未及时上报导致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2分,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指标计0分。

4.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区对街道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2分;市对区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5分;未及时处理焚烧秸秆的,每次扣0.3分。

5.配合开展环保执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6.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考核任务,少完成一个项目扣0.1分。

7.按时参加环委会、蓝天办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1分。

8.每发现一处黄土裸露情况扣0.1

4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环境

保护

16

拆违控违

1.成立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实施网格化责任制。

2.开展村(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创建活动。

3.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新增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做好拆违行动后的群众安抚疏导工作,处置不力,一次扣0.1分。

1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清洁工程及垃圾处置工作

1.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市检中,日常巡查被评为“黄牌警告”的村(社区)扣0.1分,年度被评为“基本合格”村(社区)的扣0.2分。

2.各村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

3.大件低价值垃圾每少完成一吨扣0.1分。

3

垃圾分类:每季度对农户未进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评比并公示的每缺一次扣0.5分。

2

厕所革命:改厕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扣0.1/座。

4

环境卫生评比

1.代表街道迎接区环境卫生考评被评为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一次扣0.2分。

2.在街道环境卫生月评比中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一次扣0.2分。

3.每月(或季)未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扣0.5分,评比结果未公示通报的扣0.2分。

2

经济

发展

1

统计及

经济普查

工作

1.基础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示,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业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报表,迟报一次扣0.1分,缺报一次扣0.1分。确保报表质量,数据逻辑错误扣0.1/,数据质量差错造成影响的扣0.1分。及时完成大型普查及其他统计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扣0.1/次。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0.02分。积极完成村社统计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建立而未建立的扣0.1分。

3.法规宣传、业务学习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学习培训,缺席一次扣0.1分。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搞好辖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4.经济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

5.经济普查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

经济发展办公室(一)

农业

农村

工作

15

乡村振兴

1.积极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未完成种植结构调整点位目标任务的:完成目标值50%以下的扣0.4分,完成目标值70%以下的扣0.3分,完成目标值80%以下的扣0.2分,完成目标值90%以下的扣0.1分。

2.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规划和当年计划;完成街道下达的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任务,未完成的村(社区)扣0.2分。注册成立村级土地合作社,未按照街道要求完成任务的扣0.2分。

3.农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未按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扣0.2分,未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扣0.5分。

4.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未达到扣0.5分。

5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动物防疫

1.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上级每通报发生1起动物疫情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完该项分值。2.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未及时开展防控措施的每次扣0.1分;发现病例未及时上报的扣0.1分,发现死猪或其它动物尸体未及时处理的扣0.1分,未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到位的扣0.1分。

1

农业

农村

工作

15

水利建设及防汛抗旱

1.按照秋冬修计划全面及时完成水利建设目标任务,每未按计划完成1处扣0.1分,资料不完善扣0.1分,不支持项目建设的扣0.1分。

2.所辖堤垸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扣0.1分,措施不得力扣0.1分,砍青扫障工作不到位的扣0.1分。

1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精准扶贫

工作

1.精准扶贫资料报送工作:不及时、不准确报送资料的每次扣0.1分。

2.贫困户扶贫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

3.省、市、区开展精准扶贫群众满意度测评随机抽查不合格,被通报的每次扣0.1分。

4.精准扶贫信息报送任务没完成的,每次扣0.1分。

5.产业扶贫任务未完成的,每次扣0.2分。

6.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

河长制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街道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交办的涉及“河长制”的相关工作任务,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

2.小微水体管护:认真开展河道保洁及小微水体管护工作,工作不到位,被投诉、举报至区级相关部门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被区级媒体曝光每次扣0.2分,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0.3分。3.村级河段长巡河制度的执行情况、巡河APP的使用打卡情况、巡河问题发现处理及整改情况、长效管理落实情况,以上工作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河道专项执法行动及相关河道案件调查,配合不力的一次扣0.1分。

4

村务

建设与

管理

10

规划、国土资源管理

1.积极配合街道范围内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的,一次扣0.1分。

2.做好个人建房政策宣讲解释,确保先批后建,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3.配合做好违法建筑技术认定工作,严格控制违法建设产生,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4.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良好,变更调查中各类用地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每宗扣0.1分。

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出现违法用地的,每宗扣0.1分。

6.新开工项目、闲置用地及小产权房清理整改积极配合,未按要求到位的,每次扣0.1分。

7.农村个人建房等无未批先建、边报边建现象,违规用地建设每宗扣0.1分。

8.辖区内不发生无证开采矿山,非法采挖河道砂石等行为,发生一起扣0.1分。

9.非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的,发现一起扣0.1分。

10.严禁开挖鱼塘和非法取土,发生一起扣0.1分。

4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一

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管理:

1.(社区)取得的各项收入未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结算票据的每宗扣0.1分;现金收入未在2日内足额存缴银行的每宗扣0.1分。

2.社区开设2个以上银行账户的,扣0.1分。

3.月末现金余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每宗扣0.1分;需银行转账但用现金支付的每宗扣0.1分。

4.原始凭证“三章”不齐或签字等手续不齐的每宗扣0.1分;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报账的每宗扣0.1分;单张发票超过500元以上无明细附件的每宗扣0.1分。

5.会计账册及各项登记簿未按要求建立的每宗扣0.1分;未做到记账规范及时的每宗扣0.1分。

6.报账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7.财务支出未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出未实行“双印鉴”监管的,本项得0分。

8.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的,或违规使用收据收费的,本项得0分。

9.未实行“零”招待的,本项得0分。

2

财政所

村务

建设与

管理

10

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1.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形式不规范的每宗扣0.1分。

2.未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审计并及时整改,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未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开展理财活动,或未认真填写《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记录薄》的,每宗扣0.1分;年初未对上年度财务进行清理的扣0.5分。

3.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2

财政所

三资管理:

1.不按“三资”交易管理规定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和物资采购的,随意铺排或随意发包工程,五万元以上工程未通过街道“三资”交易中心交易的,不依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结算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三资”交易未按程序进行的每次扣0.1分,交易手续不全的每项扣0.1分。

3.不能及时到交易中心办公室报备的每次扣0.1分。

4.对“三资”管理规范,没有扣分的村(社区)加0.2分。

2

财政所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城镇建设食物中心二

公共

安全

12

扫黑除恶

1.是否及时进行线索摸排上报,未及时摸排或上报一次扣0.1分;

2.村(社区)两委是否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记录、照片、签到册),未召开扣0.2分。

3.未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民组长、党小组长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每少一次扣0.2分。

4.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题培训,每少一次扣0.2分。

3

公共安全

办公室一

禁毒工作

1.全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禁毒工作,未召开的扣0.2分;2.对在册的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发生吸毒人员脱管失控,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的扣0.2分。3.百万市民禁毒签名活动共0.2分,未完成的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扣0.10.110.120.130.14分。4.全年未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扣0.2分。5.全年未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教育的扣0.2分。

1

安全生产

1.发现一起非法生产,扣1分;本年度未对辖区内的村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扣0.1分;每季度是否按时召开支居两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少一次扣0.1分;每周未对社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每少一次扣0.05分;

2.本辖区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且负有监管责任的,按不合格评定,并予以“一票否决”,被实施“一票否决”的,年度考评直接排名末尾。

2

党管武装

1.民兵整组工作;2.征兵工作。未完成任务扣0.5分一项。

1

信访工作

1.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和区5人以上集访每批次扣2分、1.5分、1分、0.5分;非正常个访每批次扣1分、0.5分、0.2分、0.1分;

2.出现进京、赴省、到市、去区和来街道非正常个访、越级访且村(社区)工作人员接访劝返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批次分别扣分0.5分、0.25分、0.1分、0.05分;发生5人以上集访的接劝访不及时的扣分翻倍;

3.来访人员登记、重点人员资料缺失、交办的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扣0.1分;

4.未及时准确上报辖区重大集体访、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动态及苗头、突发事件等信息,凡迟报、瞒报、不按程序上报,处置不及时,导致工作被动的扣0.2分;5.特护期未及时报送重点人员信息的或未按要求报平安的扣0.5分。

5

公共安全

办公室二

社会

事务

10

基层政权

1.建立标准的室外村居务公开栏,按要求、按时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凡属农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向村民公开。

2.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参政议政,凡属村上重大建设和重要工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有文字记录材料。各种记录、资料齐全,分村委会会议记录、代表会议记录、村务公开记录和村民自治执行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相关资料齐全。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社会

事务

10

教育事业发展

1.积极做好助学及教育惠民补贴工作,上报及时正确。

2.积极配合做好无证办学行为的巡查工作。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文化体育

工作

1.积极参加街道或区级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未参加的扣0.2分,自主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少于2次的扣0.2分。

2.积极做好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的免费开放及达标建设工作,开放项目不少于5次,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不达标的扣0.1分。

3.健身路径安装不到位的扣0.2分。

4.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市场巡查,排查少于一次的扣0.1分;对违规违法情况及时上报,凡因瞒报漏报使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每被举报查处一起扣0.1分。

5.激励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文艺团队发展,全年组织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未达到要求的扣0.10.2分。

1

城乡低保扶贫济困

1.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每例扣0.5分;因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对象上访至区级及以上的每例扣0.5分;每月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因上报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多发、未及时取消低保产生不良影响的没例扣0.5分。

2.低保、优抚、殡改、慈善养老补贴等信息上报及时,信息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2分。

3.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至区级及以上上访的每次扣0.5分。

1

就业和社会保障

1.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未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扣0.5分。

2.人社中心工作未及时完成扣0.3分。

1

医疗

工作

1.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准确无误,上报及时,补偿兑付及时。

2.积极医患纠纷处置,不参加的扣0.2分。

1

人口与

计划

生育

1.符合政策生育率:标准为98%,低于98%的酌情扣0.10.8分。

2.性别比:标准为107以下,高于107的酌情扣0.10.3分。

3.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标准为90%,低于1%的酌情扣0.10.3分。

4两癌筛查(任务数:120人)、免费优生遗传检测(任务数:13对),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0.10.3分。

5.奖扶无错报、漏报现象,每错、漏报一个扣0.1分,未按时走访扣0.1分。

2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二

卫生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

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预防疾控网络健全,措施得力,防预到位,辖区内年度无重大疫情,积极配合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完成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1

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功能完善、规范服务,按标准化要求窗口设置不到位、事项进驻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发现工作人员缺岗、违纪每人次扣0.1份,有投诉并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每次扣0.5分。

2.及时办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处理或工单提交办结被驳回重办的每次扣0.1分。

3.推广注册湖南政务网,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2分。

1

政务服务中心

党的

建设

25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党管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教学重要内容,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每年2次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3.推进“学习强国”APP学习,人均学习积分低于10分的扣0.1分。

4.及时报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信息,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

5.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6.加强舆情预警与应对,对较大突发、敏感舆情或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不配合支持街道宣传部门工作,造成舆论引导失当、出现重大负面新闻报道的,酌情扣0.1-0.5分。

7.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3

党政综合办

文明创建

1.未落实区文明办、街道对社区季考核整改内容的每处扣0.1分。

2.在各级文明办组织的文明指数日常督查中被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和回复的,每次扣0.2分。

3.在省、市对区文明指数测评中被点名批评的,每项次扣0.4分。

4.“全国文明城市”、市区级“文明城区”复查测评中被扣分的,每项次扣0.6分。

5.未按要求完成区文明办及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含到会、每月信息报送情况)每次扣0.1分。

4

移风易俗:

1.按照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村(社区)移风易俗工作“十个一”操作细则》完成各项内容,被市、区、、街道文明办督查扣分的,扣同等分值。

2.出现搭拱门、放烟花、搭棚子等现象,被督查通报的,扣同等分值。

党建工作

党支部“五化”建设:对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推进建设工作,确保2019年底70%的党支部达到四星标准,未完成要求,每少完成一个扣0.5.

落实《丁字街道2019年组织工作要点》(丁委发201916号)、《关于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丁委发201917号)情况:对照两个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0.2分。在街道每季度的调研中反馈的问题是否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0.1分。对在季度调研中表现不佳、排名靠后的党支部,每次扣0.2分。

党小组“评星定级”:根据半年度检查中党小组星级评定情况实行年底绩效考核加扣分,按照党小组个数计算分值,未达到三星级每个扣0.1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按照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对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1分。

党统、党员信息系统维护等日常工作:按时按质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全国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未及时完成扣0.1分。

远教站点转型升级情况:1.远教站点设备运转正常,组织集中收看全市网络直播课堂,全年集中不少于8次;2.红星云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按时上传。未完成任务的,每一项扣0.5分。

团费收缴:发动团员在和宝支付平台上缴纳团费,每季度自缴人数不少于5人,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扣0.1分。

6

基层党建办

党建一村一特:金云村“五个一”玉林党建品牌,玉林图书室、玉林党支部、玉林夜校、玉林党员志愿服务队、玉林宣讲团。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5/个,效果开展不佳的酌情扣分。

4

党的

建设

25

统战工作

1.深入开展统一战线行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抓统战工作机制,将党组织书记抓统战工作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述职。示范点单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0.1分。

2.建立统战人士(12类)台账,加强联络引导,组织建言献策,未完成扣0.1分;建立少数民族常住和流动人员台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未完成扣0.1分。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台账,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手册》巡查记录10次以上,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理,每起扣0.05分;发现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未妥善处理的每起扣0.05分。

4.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及台企侨企的服务工作,发生一起投诉扣0.1分。

5.加强统战调研和信息报送,全年各村(社区)至少报送统战信息2条,少一条扣0.05分。

2

基层党建办

党风廉政建设

1.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1-0.5分。

2.村(社区)党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1分;村(社区)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2分。

3.纪检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每例扣0.1分;工作资料未按年度归档的,扣0.1分。

4.越级访、重复访,被区纪委扣分的,每例扣0.1分。

5.村(社区)廉情预警系统机制运行不完善的,扣0.1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未落实的,扣0.1分。

6.村(社区)不配合化解涉纪信访举报件问题的,每例扣0.1分。

3

纪检监察室

政令畅通

1.会风会纪: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席(替会)的一人次扣0.1分。

2.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精神未传达落实,一次扣0.1分。

3.督办交办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件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督办、催办、交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3分。

3

党政综合办

总分


100


创新创特工作

开展工作创新创特,工作受到区直部门表彰的加0.1分,受到区委、区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门表彰的加0.4分。



负面影响

1.受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市直部门、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出现较大意识形态责任事故或被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望城、丁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且查证属实的,分别每次扣2分、1分、0.6分、0.1分。

3.区对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黄牌警告”的,相应村(社区)按同级通报批评扣分。



附件5

丁字湾街道翻身垸村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办线

项目

建设

9

项目管理

1.按照街道新修订的关于村(社区)工程类相关管理规定,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未履行建设程序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未建立村级小额(5万以下)投资建设实施办法的扣0.2分,未建立村级工程建设台账的扣0.2分。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对项目建设(林科大扩增、中油安达、腊树塘路北延线、肖家湾黑臭水体治理、驼峰桥拓改、翻身撇洪渠综合治理、向东路等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对出现阻工、闹事、不实蓄意投诉等现象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每发生一例扣0.1分;未按考核时限完成纳入上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任务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望胜片渠干道道路2公里)或已完成上级建设计划任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偷工减料问题被审计部门或主管部门发现并指出的,每处扣0.2分;未按街道通知或会议精神落实关于项目建设所需摸底内容的每被通报一次扣0.1分。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改造任务的每户扣0.1分,未及时完成村域范围内危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的房屋鉴定及标识、资料收集归档、建新未拆旧、建新仍住旧等工作要求每发现一例扣0.1分。

3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二

路长制

1.按照《丁字湾街道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社区级未制定相关的村社区级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扣0.2分,未按照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的每项扣0.1分(包括领导机构的成立、每月专题研究、经费保障支出凭证等);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巡路工作,巡路记录未及时登记造册的扣0.2分,每周上路巡查少于2次的每次扣0.1分,节假日分路长未带队巡查的每次扣0.1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对应整改措施的每项扣0.1分,整改不彻底被群众投诉或街道路长制领导小组指出每次扣0.2分;

3.全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未发生伤人事故的不扣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亡人事故的扣1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伤人事故的扣0.5分。

3

征拆安置

前期调查:积极支持、协调、组织、启动实施征拆项目,顺利完成各项调查工作,房屋、青苗、土地调查过程中,一项不能正常进行的扣0.2分。

房屋签约:协助街道上户签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任务,如项目不能完全签约倒地的视情况分项目扣0.2分。

按时腾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完成项目交地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腾地任务的扣0.5分。

安置工作:配合街道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好拆迁户转户参保、限价房指标、失地少地农民的补助工作,如果由于村(社区)提供资料不及时和信息不准确,延误了工作时间或错办、错发相关费用扣0.2分。

两安用地:1231日前,“两安”用地补差指标回购资金拨付至村(社区),未及时到账,扣0.5分。

3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一

环境

保护

16

蓝天

保卫战

1.牵头负责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六控十禁”要求,完成蓝天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宣传,邀请区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报道一次,一项未开展扣0.1分。

3.推进环保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化环境信息采集任务,积极巡查,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巡查不力或未及时上报导致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2分,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指标计0分。

4.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区对街道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2分;市对区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5分;未及时处理焚烧秸秆的,每次扣0.3分。

5.配合开展环保执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6.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考核任务,少完成一个项目扣0.1分。

7.按时参加环委会、蓝天办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1分。

8.每发现一处黄土裸露情况扣0.1分。

4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拆违控违

1.成立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实施网格化责任制。

2.开展村(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创建活动。

3.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新增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做好拆违行动后的群众安抚疏导工作,处置不力,一次扣0.1分。

2

城市

管理

做好辖区内流动摊贩管理工作,街道、区级督查发现一起扣0.1分。

2

垃圾

分类

每季度对农户未进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评比并公示的每缺一次扣0.5分。

2

清洁工程及垃圾处置工作

1.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市检中,日常巡查被评为“黄牌警告”的村(社区)扣0.1分,年度被评为“基本合格”村(社区)的扣0.2分。

2.各村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

3.大件低价值垃圾每少完成一吨扣0.1分。

1

厕所革命:改厕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扣0.1/座。

4

环境卫生评比

1.代表街道迎接区环境卫生考评被评为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一次扣0.2分。

2.在街道环境卫生月评比中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一次扣0.2分。

3.每月(或季)未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扣0.5分,评比结果未公示通报的扣0.2分。

1

经济

发展

1

统计及

经济普查

工作

1.基础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示,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业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报表,迟报一次扣0.1分,缺报一次扣0.1分。确保报表质量,数据逻辑错误扣0.1/,数据质量差错造成影响的扣0.1分。及时完成大型普查及其他统计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扣0.1/次。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0.02分。积极完成村社统计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建立而未建立的扣0.1分。

3.法规宣传、业务学习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学习培训,缺席一次扣0.1分。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搞好辖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4.经济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

5.经济普查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

经济发展办公室(一)

农业

农村

工作

18

乡村振兴

1.积极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未完成种植结构调整点位目标任务的:完成目标值50%以下的扣0.4分,完成目标值70%以下的扣0.3分,完成目标值80%以下的扣0.2分,完成目标值90%以下的扣0.1分。

2.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规划和当年计划;完成街道下达的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任务,未完成的村(社区)扣0.2分。注册成立村级土地合作社,未按照街道要求完成任务的扣0.2分。

3.农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未按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扣0.2分,未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扣0.5分。

4.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未达到扣0.5分。

6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推进土地流转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全村应流转土地并向流转企业交地,未完成酌情扣分直到扣完2分。

2


动物防疫

1.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上级每通报发生1起动物疫情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同等分值,扣完该项分值。

2.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未及时开展防控措施的每次扣0.1分;发现病例未及时上报的扣0.1分,发现死猪或其它动物尸体未及时处理的扣0.1分,未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到位的扣0.1分。

1

农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水利建设及防汛抗旱

1.按照秋冬修计划全面及时完成水利建设目标任务,未按计划完成1处扣0.1/处,资料不完善扣0.1分,不支持项目建设的扣0.1分。

2.所辖堤垸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扣0.1分,措施不得力扣0.1分,砍青扫障工作不到位的扣0.1分。

1

精准扶贫

工作

1.精准扶贫资料报送工作:不及时、不准确报送资料的每次扣0.1分。

2.贫困户扶贫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

3.省、市、区开展精准扶贫群众满意度测评随机抽查不合格,被通报的每次扣0.1分。

4.精准扶贫信息报送任务没完成的,每次扣0.1分。

5.产业扶贫任务未完成的,每次扣0.2分。

6.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

河长制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街道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交办的涉及“河长制”的相关工作任务,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

2.小微水体管护:认真开展河道保洁及小微水体管护工作,工作不到位,被投诉、举报至区级相关部门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被区级媒体曝光每次扣0.2分,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0.3分。3.村级河段长巡河制度的执行情况、巡河APP的使用打卡情况、巡河问题发现处理及整改情况、长效管理落实情况,以上工作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河道专项执法行动及相关河道案件调查,配合不力的一次扣0.1分。

4

村务

建设与

管理

10

规划、国土资源管理

1.积极配合街道范围内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的,一次扣0.1分。

2.做好个人建房政策宣讲解释,确保先批后建,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3.配合做好违法建筑技术认定工作,严格控制违法建设产生,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4.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良好,变更调查中各类用地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每宗扣0.1分。

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出现违法用地的,每宗扣0.1分。

6.新开工项目、闲置用地及小产权房清理整改积极配合,未按要求到位的,每次扣0.1分。

7.农村个人建房等无未批先建、边报边建现象,违规用地建设每宗扣0.1分。

8.辖区内不发生无证开采矿山,非法采挖河道砂石等行为,发生一起扣0.1分。

9.非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的,发现一起扣0.1分。

10.严禁开挖鱼塘和非法取土,发生一起扣0.1分。

4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一

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管理:

1.(社区)取得的各项收入未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结算票据的每宗扣0.1分;现金收入未在2日内足额存缴银行的每宗扣0.1分。

2.社区开设2个以上银行账户的,扣0.1分。

3.月末现金余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每宗扣0.1分;需银行转账但用现金支付的每宗扣0.1分。

4.原始凭证“三章”不齐或签字等手续不齐的每宗扣0.1分;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报账的每宗扣0.1分;单张发票超过500元以上无明细附件的每宗扣0.1分。

2

财政所

5.会计账册及各项登记簿未按要求建立的每宗扣0.1分;未做到记账规范及时的每宗扣0.1分。

6.报账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7.财务支出未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出未实行“双印鉴”监管的,本项得0分。

8.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的,或违规使用收据收费的,本项得0分。

9.未实行“零”招待的,本项得0分。

财政所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1.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形式不规范的每宗扣0.1分。

2.未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审计并及时整改,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未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开展理财活动,或未认真填写《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记录薄》的,每宗扣0.1分;年初未对上年度财务进行清理的扣0.5分。

3.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2

三资管理:

1.不按“三资”交易管理规定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和物资采购的,随意铺排或随意发包工程,五万元以上工程未通过街道“三资”交易中心交易的,不依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结算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三资”交易未按程序进行的每次扣0.1分,交易手续不全的每项扣0.1分。

3.不能及时到交易中心办公室报备的每次扣0.1分。

4.对“三资”管理规范,没有扣分的村(社区)加0.2分。

2

财政所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城镇建设事务

中心二

公共

安全

12

扫黑除恶

1.是否及时进行线索摸排上报,未及时摸排或上报一次扣0.1分;

2.村(社区)两委是否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记录、照片、签到册),未召开扣0.2分。

3.未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民组长、党小组长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每少一次扣0.2分。

4.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题培训,每少一次扣0.2分。

3

公共安全

办公室一

禁毒工作

1.全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禁毒工作,未召开的扣0.2分;2.对在册的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发生吸毒人员脱管失控,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的扣0.2分。3.百万市民禁毒签名活动共0.2分,未完成的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扣0.10.110.120.130.14分。4.全年未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扣0.2分。5.全年未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教育的扣0.2分。

1

安全生产

1.发现一起非法生产,扣1分;本年度未对辖区内的村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扣0.1分;每季度是否按时召开支居两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少一次扣0.1分;每周未对社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每少一次扣0.05分。

2.本辖区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且负有监管责任的,按不合格评定,并予以“一票否决”,被实施“一票否决”的,年度考评直接排名末尾。

2

党管武装

1.民兵整组工作;2.征兵工作。未完成任务扣0.5分一项。

1

信访工作

1.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和区5人以上集访每批次扣2分、1.5分、1分、0.5分;非正常个访每批次扣1分、0.5分、0.2分、0.1分;

2.出现进京、赴省、到市、去区和来街道非正常个访、越级访且村(社区)工作人员接访劝返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批次分别扣分0.5分、0.25分、0.1分、0.05分;发生5人以上集访的接劝访不及时的扣分翻倍。

3.来访人员登记、重点人员资料缺失、交办的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扣0.1分。

4.未及时准确上报辖区重大集体访、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动态及苗头、突发事件等信息,凡迟报、瞒报、不按程序上报,处置不及时,导致工作被动的扣0.2分;5.特护期未及时报送重点人员信息的或未按要求报平安的扣0.5分。

5

公共安全

办公室二

社会

事务

10

基层政权

1.建立标准的室外村居务公开栏,按要求、按时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凡属农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向村民公开。

2.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参政议政,凡属村上重大建设和重要工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有文字记录材料。各种记录、资料齐全,分村委会会议记录、代表会议记录、村务公开记录和村民自治执行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相关资料齐全。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教育事业发展

1.积极做好助学及教育惠民补贴工作,上报及时正确。

2.积极配合做好无证办学行为的巡查工作。

1

文化体育

工作

1.积极参加街道或区级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未参加的扣0.2分,自主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少于2次的扣0.2分。

2.积极做好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的免费开放及达标建设工作,开放项目不少于5次,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不达标的扣0.1分。

3.健身路径安装不到位的扣0.2分。

4.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市场巡查,排查少于一次的扣0.1分;对违规违法情况及时上报,凡因瞒报漏报使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每被举报查处一起扣0.1分。

5.激励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文艺团队发展,全年组织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未达到要求的扣0.10.2分。

1

社会

事务

10

城乡低保扶贫济困

1.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每例扣0.5分;因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对象上访至区级及以上的每例扣0.5分;每月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因上报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多发、未及时取消低保产生不良影响的没例扣0.5分。

2.低保、优抚、殡改、慈善养老补贴等信息上报及时,信息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2分。

3.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至区级及以上上访的每次扣0.5分。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就业和社会保障

1.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未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扣0.5分。

2.人社中心工作未及时完成扣0.3分。

1

医疗

工作

1.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准确无误,上报及时,补偿兑付及时。

2.积极医患纠纷处置,不参加的扣0.2分。

1

人口与

计划

生育

1.符合政策生育率:标准为98%,低于98%的酌情扣0.10.8分。

2.性别比:标准为107以下,高于107的酌情扣0.10.3分。

3.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标准为90%,低于1%的酌情扣0.10.3分。

4两癌筛查(任务数:140人)、免费优生遗传检测(任务数:15对),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0.10.3分。

5.奖扶无错报、漏报现象,每错、漏报一个扣0.1分,未按时走访扣0.1分。

2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二

卫生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

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预防疾控网络健全,措施得力,防预到位,辖区内年度无重大疫情,积极配合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完成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1

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功能完善、规范服务,按标准化要求窗口设置不到位、事项进驻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发现工作人员缺岗、违纪每人次扣0.1份,有投诉并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每次扣0.5分。

2.及时办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处理或工单提交办结被驳回重办的每次扣0.1分。

3.推广注册湖南政务网,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2分。

1

政务服务中心

党的

建设

24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党管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教学重要内容,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每年2次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3.推进“学习强国”APP学习,人均学习积分低于10分的扣0.1分。

4.及时报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信息,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

5.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6.加强舆情预警与应对,对较大突发、敏感舆情或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不配合支持街道宣传部门工作,造成舆论引导失当、出现重大负面新闻报道的,酌情扣0.1-0.5分。

7.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3

党政综合办

文明创建

1.未落实区文明办、街道对社区季考核整改内容的每处扣0.1分。

2.在各级文明办组织的文明指数日常督查中被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和回复的,每次扣0.2分。

3.在省、市对区文明指数测评中被点名批评的,每项次扣0.4分。

4.在“全国文明城市”、市区级“文明城区”复查测评中被扣分的,每项次扣0.6分。

5.未按要求完成区文明办及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含到会、每月信息报送情况)每次扣0.1分。

4

党政综合办

移风易俗:按照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村(社区)移风易俗工作“十个一”操作细则》完成各项内容,被市、区、街道文明办督查扣分的,扣同等分值;出现搭拱门、放烟花、搭棚子等现象,被督查通报的,扣同等分值。

党建工作

党支部“五化”建设:对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推进工作,确保2019年底70%的党支部达到四星标准,未完成要求,每少完成一个扣0.5分。

落实《丁字街道2019年组织工作要点》(丁委发201916号)、《关于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丁委发201917号)情况:对照两个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0.2分。在街道每季度调研中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0.1分。对在季度调研中表现不佳、排名靠后的党支部,每次扣0.2分。

党小组“评星定级”:根据半年度检查中党小组星级评定情况实行年底绩效考核加扣分,按照党小组个数计算分值,未达到三星级每个扣0.1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按照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对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1分。

党统、党员信息系统维护等日常工作:按时按质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全国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未及时完成扣0.1分。

远教站点转型升级情况:1.远教站点设备运转正常,组织集中收看全市网络直播课堂,全年集中不少于8次;2.红星云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按时上传。未完成任务的,每一项扣0.5分。

团费收缴:发动团员在和宝支付平台上缴纳团费,每季度自缴人数不少于5人,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扣0.1分。

5

基层党建办

党建一村一特:翻身垸村“红色翻身”六个一主题教育品牌,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缅怀一次红色足迹、观看一台红色舞剧、阅读一次红色家书、接受一堂初心教育课、许下一次庄严承诺。未按时完成的扣分0.5/个,效果开展不佳的酌情扣分。

4

党的

建设

24

统战工作

1.深入开展统一战线行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抓统战工作机制,将党组织书记抓统战工作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述职。示范点单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0.1分。

2.建立统战人士(12类)台账,加强联络引导,组织建言献策,未完成扣0.1分;建立少数民族常住和流动人员台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未完成扣0.1分。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台账,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手册》巡查记录10次以上,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理,每起扣0.05分;发现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未妥善处理的每起扣0.05分。

4.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及台企侨企的服务工作,发生一起投诉扣0.1分。

5.加强统战调研和信息报送,全年各村(社区)至少报送统战信息2条,少一条扣0.05分。

2

基层党建办

党的

建设

24

党风廉政建设

1.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1-0.5分。

2.村(社区)党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1分;村(社区)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2分。

3.纪检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每例扣0.1分;工作资料未按年度归档的,扣0.1分。

4.越级访、重复访,被区纪委扣分的,每例扣0.1分。

5.村(社区)廉情预警系统机制运行不完善的,扣0.1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未落实的,扣0.1分。

6.村(社区)不配合化解涉纪信访举报件问题的,每例扣0.1分。

3

纪检监察室

政令畅通

1.会风会纪: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席(替会)的一人次扣0.1分。

2.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精神未传达落实,一次扣0.1分。

3.督办交办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件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督办、催办、交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3分。

3

党政综合办

总分


100


创新创特工作

开展工作创新创特,工作受到区直部门表彰的加0.1分,受到区委、区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门表彰的加0.4分。



负面影响

1.受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市直部门、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出现较大意识形态责任事故或被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望城、丁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且查证属实的,分别每次扣2分、1分、0.6分、0.1分。

3.区对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黄牌警告”的,相应村(社区)按同级通报批评扣分。



附件6

丁字湾街道双桥村2019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办线

项目

建设

19

项目管理

1.按照街道新修订的关于村(社区)工程类相关管理规定,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未履行建设程序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未建立村级小额(5万以下)投资建设实施办法的扣0.1分,未建立村级工程建设台账的扣0.2分。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对项目建设(湾田五金机电商贸城CE区、融创城2.12.2期、东原地产、腊树塘路北延线、驼峰桥拓改、汤家湖路等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督促工作,对出现阻工、闹事、不实蓄意投诉等现象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每发生一例扣0.1分;未按考核时限完成纳入上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任务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公墓山道路1.2公里)或已完成上级建设计划任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偷工减料问题被审计部门或主管部门发现并指出的,每处扣0.2,分,未按考核时限完成纳入上级“一圈两场三道”建设计划任务的双桥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在市对区或区对街道考核被扣分的,扣0.5分,;未按街道通知或会议精神落实关于项目建设所需摸底内容的每被通报一次扣0.1分。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改造任务的每户扣0.1分,未及时完成村域范围内危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的房屋鉴定及标识、资料收集归档、建新未拆旧、建新仍住旧等工作要求每发现一例扣0.1分。

6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二

路长制

1.按照《丁字湾街道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社区级未制定相关的村社区级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扣0.2分,未按照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的每项扣0.1分(包括领导机构的成立、每月专题研究、经费保障支出凭证等);

2.按属地原则积极做好巡路工作,巡路记录未及时登记造册的扣0.2分,每周上路巡查少于2次的每次扣0.1分,节假日分路长未带队巡查的每次扣0.1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对应整改措施的每项扣0.1分,整改不彻底被群众投诉或街道路长制领导小组指出每次扣0.2分;

3.全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未发生伤人事故的不扣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亡人事故的扣1分,所属区域因公路、道路安全措施原因发生伤人事故的扣0.5分。

3

征拆安置

前期调查:积极支持、协调、组织、启动实施征拆项目,顺利完成各项调查工作,房屋、青苗、土地调查过程中,一项不能正常进行的扣0.2分。

房屋签约:协助街道上户签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任务,如项目不能完全签约倒地的视情况分项目扣0.2分。

按时腾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完成项目交地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腾地任务的扣0.5分。

安置工作:配合街道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好拆迁户转户参保、限价房指标、失地少地农民的补助工作,如果由于村(社区)提供资料不及时和信息不准确,延误了工作时间或错办、错发相关费用扣0.2分。

两安用地:1231日前,“两安”用地补差指标回购资金拨付至村(社区),未及时到账,扣0.5分。

10

城镇建设

事务中心一

环境

保护

15

蓝天

保卫战

1.牵头负责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六控十禁”要求,完成蓝天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宣传,邀请区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报道一次,一项未开展扣0.1分。

3.推进环保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化环境信息采集任务,积极巡查,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巡查不力或未及时上报导致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2分,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指标计0分。

4.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区对街道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2分;市对区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5分;未及时处理焚烧秸秆的,每次扣0.3分。

5.配合开展环保执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6.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考核任务,少完成一个项目扣0.1分。

7.按时参加环委会、蓝天办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1分。

8.每发现一处黄土裸露情况扣0.1

6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拆违控违

1.成立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实施网格化责任制。

2.开展村(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创建活动。

3.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新增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做好拆违行动后的群众安抚疏导工作,处置不力,一次扣0.1分。

1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二

清洁工程及垃圾处置工作

1.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市检中,日常巡查被评为“黄牌警告”的村(社区)扣0.1分,年度被评为“基本合格”村(社区)的扣0.2分。

2.各村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

2

厕所革命:改厕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扣0.1/座。

4

垃圾分类

每季度对农户未进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评比并公示的每缺一次扣0.5分。

1

环境卫生评比

1.代表街道迎接区环境卫生考评被评为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一次扣0.2分。

2.在街道环境卫生月评比中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一次扣0.2分。

3.每月(或季)未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扣0.5分,评比结果未公示通报的扣0.2分。

1

经济

发展

1

统计及

经济普查

工作

1.基础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示,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业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报表,迟报一次扣0.1分,缺报一次扣0.1分。确保报表质量,数据逻辑错误扣0.1/,数据质量差错造成影响的扣0.1分。及时完成大型普查及其他统计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扣0.1/次。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0.02分。积极完成村社统计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建立而未建立的扣0.1分。

3.法规宣传、业务学习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学习培训,缺席一次扣0.1分。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搞好辖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4.经济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

5.经济普查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

经济发展办公室(一)

农业

农村

工作

15

乡村振兴

1.积极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未完成种植结构调整点位目标任务的:完成目标值50%以下的扣0.4分,完成目标值70%以下的扣0.3分,完成目标值80%以下的扣0.2分,完成目标值90%以下的扣0.1分。

2.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规划和当年计划;完成街道下达的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任务,未完成的村(社区)扣0.2分。注册成立村级土地合作社,未按照街道要求完成任务的扣0.2分。

3.农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未按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扣0.2分,未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扣0.5分。

4.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未达到扣0.5分。

5

农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动物防疫

1.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上级每通报发生1起动物疫情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完该项分值。

2.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未及时开展防控措施的每次扣0.1分;发现病例未及时上报的扣0.1分,发现死猪或其它动物尸体未及时处理的扣0.1分,未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到位的扣0.1分。

1

水利建设及防汛抗旱

1.按照秋冬修计划全面及时完成水利建设目标任务,每未按计划完成1处扣0.1分,资料不完善扣0.1分,不支持项目建设的扣0.1分。

2.所辖堤垸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扣0.1分,措施不得力扣0.1分,砍青扫障工作不到位的扣0.1分。

1

农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精准扶贫

工作

1.精准扶贫资料报送工作:不及时、不准确报送资料的每次扣0.1分。

2.贫困户扶贫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

3.省、市、区开展精准扶贫群众满意度测评随机抽查不合格,被通报的每次扣0.1分。

4.精准扶贫信息报送任务没完成的,每次扣0.1分。

5.产业扶贫任务未完成的,每次扣0.2分。

6.其他工作参照区对街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

河长制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街道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交办的涉及“河长制”的相关工作任务,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

2.小微水体管护:认真开展河道保洁及小微水体管护工作,工作不到位,被投诉、举报至区级相关部门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被区级媒体曝光每次扣0.2分,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0.3分。3.村级河段长巡河制度的执行情况、巡河APP的使用打卡情况、巡河问题发现处理及整改情况、长效管理落实情况,以上工作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

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河道专项执法行动及相关河道案件调查,配合不力的一次扣0.1分。

4

村务

建设与

管理

10

规划、国土资源管理

1.积极配合街道范围内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的,一次扣0.1分。

2.做好个人建房政策宣讲解释,确保先批后建,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3.配合做好违法建筑技术认定工作,严格控制违法建设产生,未按要求到位的,一次扣0.1分。

4.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良好,变更调查中各类用地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每宗扣0.1分。

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出现违法用地的,每宗扣0.1分。

6.新开工项目、闲置用地及小产权房清理整改积极配合,未按要求到位的,每次扣0.1分。

7.农村个人建房等无未批先建、边报边建现象,违规用地建设每宗扣0.1分。

8.辖区内不发生无证开采矿山,非法采挖河道砂石等行为,发生一起扣0.1分。

9.非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的,发现一起扣0.1分。

10.严禁开挖鱼塘和非法取土,发生一起扣0.1分。

4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一

村务

建设与

管理

10

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管理:

1.(社区)取得的各项收入未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结算票据的每宗扣0.1分;现金收入未在2日内足额存缴银行的每宗扣0.1分。

2.社区开设2个以上银行账户的,扣0.1分。

3.月末现金余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每宗扣0.1分;需银行转账但用现金支付的每宗扣0.1分。

4.原始凭证“三章”不齐或签字等手续不齐的每宗扣0.1分;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报账的每宗扣0.1分;单张发票超过500元以上无明细附件的每宗扣0.1分。

5.会计账册及各项登记簿未按要求建立的每宗扣0.1分;未做到记账规范及时的每宗扣0.1分。

6.报账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7.财务支出未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出未实行“双印鉴”监管的,本项得0分。

8.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的,或违规使用收据收费的,本项得0分。

9.未实行“零”招待的,本项得0分。

2

财政所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1.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形式不规范的每宗扣0.1分。

2.未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审计并及时整改,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未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开展理财活动,或未认真填写《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记录薄》的,每宗扣0.1分;年初未对上年度财务进行清理的扣0.5分。

3.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2

三资管理:

1.不按“三资”交易管理规定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和物资采购的,随意铺排或随意发包工程,五万元以上工程未通过街道“三资”交易中心交易的,不依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结算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三资”交易未按程序进行的每次扣0.1分,交易手续不全的每项扣0.1分。

3.不能及时到交易中心办公室报备的每次扣0.1分。

4.对“三资”管理规范,没有扣分的村(社区)加0.2分。

2

财政所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城镇建设食物中心二

公共

安全

12

扫黑除恶

1.是否及时进行线索摸排上报,未及时摸排或上报一次扣0.1分。

2.村(社区)两委是否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记录、照片、签到册),未召开扣0.2分。

3.未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民组长、党小组长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每少一次扣0.2分。

4.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题培训,每少一次扣0.2分。

3

公共安全办公室一

禁毒工作

1.全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禁毒工作,未召开的扣0.2分。

2.对在册的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发生吸毒人员脱管失控,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的扣0.2分。

3.百万市民禁毒签名活动共0.2分,未完成的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扣0.10.110.120.130.14分。

4.全年未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扣0.2分。

5.全年未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教育的扣0.2分。

1

安全生产

1.发现一起非法生产,扣1分;本年度未对辖区内的村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扣0.1分;每季度是否按时召开支居两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少一次扣0.1分;每周未对社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每少一次扣0.05分。

2.本辖区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且负有监管责任的,按不合格评定,并予以“一票否决”,被实施“一票否决”的,年度考评直接排名末尾。

2

党管武装

1.民兵整组工作;2.征兵工作。未完成任务扣0.5分一项。

1

公共

安全

12

信访工作

1.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和区5人以上集访每批次扣2分、1.5分、1分、0.5分;非正常个访每批次扣1分、0.5分、0.2分、0.1分。

2.出现进京、赴省、到市、去区和来街道非正常个访、越级访且村(社区)工作人员接访劝返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批次分别扣分0.5分、0.25分、0.1分、0.05分;发生5人以上集访的接劝访不及时的扣分翻倍。

3.来访人员登记、重点人员资料缺失、交办的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扣0.1分。

4.未及时准确上报辖区重大集体访、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动态及苗头、突发事件等信息,凡迟报、瞒报、不按程序上报,处置不及时,导致工作被动的扣0.2分;5.特护期未及时报送重点人员信息的或未按要求报平安的扣0.5分。

5

公共安全办公室二

社会

事务

10

基层政权

1.建立标准的室外村居务公开栏,按要求、按时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凡属农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向村民公开。

2.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参政议政,凡属村上重大建设和重要工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有文字记录材料。各种记录、资料齐全,分村委会会议记录、代表会议记录、村务公开记录和村民自治执行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相关资料齐全。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教育事业发展

1.积极做好助学及教育惠民补贴工作,上报及时正确。

2.积极配合做好无证办学行为的巡查工作。

1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一

文化体育

工作

1.积极参加街道或区级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未参加的扣0.2分,自主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少于2次的扣0.2分。

2.积极做好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阵地的免费开放及达标建设工作,开放项目不少于5次,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不达标的扣0.1分。

3.健身路径安装不到位的扣0.2分。

4.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市场巡查,排查少于一次的扣0.1分;对违规违法情况及时上报,凡因瞒报漏报使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每被举报查处一起扣0.1分。

5.激励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文艺团队发展,全年组织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未达到要求的扣0.10.2分。

1

城乡低保扶贫济困

1.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每例扣0.5分;因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对象上访至区级及以上的每例扣0.5分;每月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因上报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多发、未及时取消低保产生不良影响的没例扣0.5分。

2.低保、优抚、殡改、慈善养老补贴等信息上报及时,信息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2分。

3.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至区级及以上上访的每次扣0.5分。

1

就业和社会保障

1.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未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扣0.5分。

2.人社中心工作未及时完成扣0.3分。

1

医疗

工作

1.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准确无误,上报及时,补偿兑付及时。

2.积极医患纠纷处置,不参加的扣0.2分。

1

社会

事务

10

人口与

计划

生育

1.符合政策生育率:标准为98%,低于98%的酌情扣0.10.8分。

2.性别比:标准为107以下,高于107的酌情扣0.10.3分。

3.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标准为90%,低于1%的酌情扣0.10.3分。

4两癌筛查(任务数:120人)、免费优生遗传检测(任务数:13对),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0.10.3分。

5.奖扶无错报、漏报现象,每错、漏报一个扣0.1分,未按时走访扣0.1分。

2

公共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二

卫生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

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预防疾控网络健全,措施得力,防预到位,辖区内年度无重大疫情,积极配合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完成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1

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功能完善、规范服务,按标准化要求窗口设置不到位、事项进驻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发现工作人员缺岗、违纪每人次扣0.1份,有投诉并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每次扣0.5分。

2.及时办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处理或工单提交办结被驳回重办的每次扣0.1分。

3.推广注册湖南政务网,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2分。

1

政务服务中心

党的

建设

18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党管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教学重要内容,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每年2次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3.推进“学习强国”APP学习,人均学习积分低于10分的扣0.1分。

4.及时报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信息,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

5.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6.加强舆情预警与应对,对较大突发、敏感舆情或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不配合支持街道宣传部门工作,造成舆论引导失当、出现重大负面新闻报道的,酌情扣0.1-0.5分。

7.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未达到要求的扣0.2分。

3

党政综合办

文明创建

1.未落实区文明办、街道对社区季考核整改内容的每处扣0.1分。

2.在各级文明办组织的文明指数日常督查中被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和回复的,每次扣0.2分。

3.在省、市对区文明指数测评中被点名批评的,每项次扣0.4分。

4.“全国文明城市”、市区级“文明城区”复查测评中被扣分的,每项次扣0.6分。

5.未按要求完成区文明办及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含到会、每月信息报送情况)每次扣0.1分。

6.移风易俗:按照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村(社区)移风易俗工作“十个一”操作细则》完成各项内容,被市、区、、街道文明办督查扣分的,扣同等分值;出现搭拱门、放烟花、搭棚子等现象,被督查通报的,扣同等分值。

3

党的

建设

18

党建工作

党支部“五化”建设:对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推进工作,确保2019年底70%的党支部达到四星标准,未完成要求,每少完成一个扣0.1.

落实《丁字街道2019年组织工作要点》(丁委发201916号)、《关于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丁委发201917号)情况:对照两个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0.1分。在街道每季度的调研中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0.1分。对在季度调研中表现不佳、排名靠后的党支部,每次扣0.1分。

党小组“评星定级”:根据半年度检查中党小组星级评定情况实行年底绩效考核加扣分,按照党小组个数计算分值,未达到三星级每个扣0.1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按照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对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1分。

党统、党员信息系统维护等日常工作:按时按质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全国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未及时完成扣0.1分。

远教站点转型升级情况:1.远教站点设备运转正常,组织集中收看全市网络直播课堂,全年集中不少于8次;2.红星云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按时上传。未完成任务的,每一项扣0.5分。

团费收缴:发动团员在和宝支付平台上缴纳团费,每季度自缴人数不少于5人,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扣0.1分。

4

基层党建办

党建一村一特:打造“企地共建”模式,按照党组织“1个核心”与村内党员、结对单位党员、流动党员“三类党员”有机融合的“1+3”党员公开服务承诺机制,鼓励引导辖区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各项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区域化党建工作水平。未按时完成或效果不佳的酌情扣分。

1

统战工作

1.深入开展统一战线行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抓统战工作机制,将党组织书记抓统战工作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述职。示范点单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0.1分。

2.建立统战人士(12类)台账,加强联络引导,组织建言献策,未完成扣0.1分;建立少数民族常住和流动人员台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未完成扣0.1分。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台账,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手册》巡查记录10次以上,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理,每起扣0.05分;发现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未妥善处理的每起扣0.05分。

4.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及台企侨企的服务工作,发生一起投诉扣0.1分。

5.加强统战调研和信息报送,全年各村(社区)至少报送统战信息2条,少一条扣0.05分。

2

基层党建办

党风廉政建设

1.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1-0.5分。

2.村(社区)党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1分;村(社区)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每例扣0.2分。

3.纪检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每例扣0.1分;工作资料未按年度归档的,扣0.1分。

4.越级访、重复访,被区纪委扣分的,每例扣0.1分。

5.村(社区)廉情预警系统机制运行不完善的,扣0.1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未落实的,扣0.1分。

6.村(社区)不配合化解涉纪信访举报件问题的,每例扣0.1分。

3

纪检监察室

党的

建设

18

政令畅通

1.会风会纪: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席(替会)的一人次扣0.1分。

2.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精神未传达落实,一次扣0.1分。

3.督办交办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件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5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督办、催办、交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完成的,一次扣0.3分。

2

党政综合办

总分


100


创新创特工作

开展工作创新创特,工作受到区直部门表彰的加0.1分,受到区委、区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门表彰的加0.4分。



负面影响

1.受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市直部门、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出现较大意识形态责任事故或被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望城、丁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且查证属实的,分别每次扣2分、1分、0.6分、0.1分。

3.区对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黄牌警告”的,相应村(社区)按同级通报批评扣分。





丁字湾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10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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