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烟花爆竹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工信节能〔2024〕397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为推动烟花爆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特制定《关于加快推动烟花爆竹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关于加快推动烟花爆竹产业绿色发展
的指导意见
烟花爆竹产业是传承千年的民俗产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文化特色产业,在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动我省烟花爆竹产业绿色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创新引领,推动产业结构高端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品供给绿色化、生产方式数字化、产业发展融合化等转型,促进烟花爆竹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科技支撑,实现创新引领
(一)加快关键技术研发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聚焦烟花爆竹原材料供给、生产、燃放等关键环节,有序推进与绿色发展密切相关的关键基础材料、颠覆性技术、工艺设备攻关,重点开展钝感烟火药、无(微)烟烟火药、无硫安全新型开苞药、可降解包装新材料、光色材料、低噪音烟花发射及无火药礼花发射技术、自动化智能化烟花爆竹生产设备、生产线、含高氯酸盐废水综合治理等技术工艺装备研发。鼓励和支持成熟军工技术在烟花爆竹行业绿色发展的应用。面向未来重大消费需求,推动建立跨行业、跨学科交流机制,加强行业发展前沿技术布局。(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多层次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湖南省浏阳烟花科学院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企业建立烟花爆竹产品和技术试验平台。做好行业绿色发展关键核心及基础共性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加强布局和风险预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优化标准体系建设
鼓励支持烟花爆竹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积极主导、参与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全球主产区和行业地位优势,全面完善产品、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等相关标准,探索构建统一的烟花爆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评价、标识体系,大力推进国家标准、绿色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验证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产品培育,提升质量水平
(四)促进产品品种升级
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淘汰安全风险大、环境污染大的烟花爆竹产品,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品种研发创新,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参与提升烟花爆竹产品的环保水平,促进产品迭代升级。(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提升质量保障水平
强化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室。推广烟花产品数字防伪信息系统建设,鼓励企业建立涵盖产品设计、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把关、售后跟踪服务、产品防伪溯源的质量保证体系。支持烟花爆竹企业开展从原辅材料至产品燃放等贯穿全产业链的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推动原辅材料、成品的质量升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六)积极推进品牌建设
大力培育烟花爆竹特色品牌和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专业化运营,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鼓励集中区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培育百年品牌企业。(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强化绿色发展,推进绿色消费
(七)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强化烟花爆竹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支持和鼓励企业对标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建设绿色生产、绿色采购、绿色办公、节能低碳等绿色制造管理体系,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创建绿色工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协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大烟花爆竹绿色产品和解决方案供给,培育烟花爆竹产业绿色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进形成一批烟花爆竹绿色制造典型案例和应用场景。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探索建立重点企业碳账户,鼓励企业利用数据平台开展产品碳足迹采集、管理、核算及认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实施生产工艺绿色设计,推进减少黑火药、金属粉、高氯酸钾、硝酸钾、硫磺等原料的源头减量使用,削减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大力推行包装耗材减量化,严格控制过度包装,鼓励可重复、可降解材料和设备使用,实施绿色包装。鼓励烟花爆竹企业积极采用推荐性绿色环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采用绿色原辅材料、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降低生产过程中能源和资源消耗。加强污染治理,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氯酸盐污染防治,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推进绿色产品消费
围绕绿色消费需求,鼓励企业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畅通绿色产品认定和流通渠道,组织流通企业与绿色产品供应商开展供需对接。紧跟绿色环保发展趋势,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安全整治,提升本质安全
(十)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对标改造提升行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绿色技术和设备,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安全风险控制,从源头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十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综合应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专家查隐患等工作方式开展监管执法。督促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内不同类型企业特点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南,促进基层监管人员日常检查流程化、清单化。制定企业负责人履职“正负面清单”,为企业减负。探索推行监管检查“正负面清单”,规范检查重点、频次、场所,强化监管效能。(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六、加快数字赋能,推动智能升级
(十二)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深入开展“智赋万企”行动,推动数字技术在烟花爆竹产业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运营管理、营销服务等各环节应用,着力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产业竞争力。引导企业建设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制造执行系统等,实现从原材料采购、生产、物流运输、销售等环节全流程数据采集和监控。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和产品追溯平台,实施一品一码计划,推行消费者扫码认证,不断提升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
(十三)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改造
引导企业应用技术先进、工艺成熟的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自动化装备和安全工艺技术。推广智能制造装备、软件、标准和解决方案,推广应用能源利用高效化、污染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和处理无害化等功能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推进机器人及智能成套装备在生产线上下料、设备巡检等环节的应用,进一步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
七、推动集聚融合,促进合作开放
(十四)推动集聚融合发展
稳妥推进不符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质量标准要求的生产企业退出。重点推进以浏阳、醴陵为主体的全国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鼓励其他非主产区稳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推动行业跨界融合,加强烟花爆竹文化元素在社交礼品、旅游文创产品、服装服饰等领域的融合应用。鼓励利用退出的厂房、车间建设一批工业旅游示范点,积极申报工业遗产。全省及各市州、县市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比2023年只减不增。(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推进高水平合作开放
充分发挥湘赣边区域合作国家战略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省际区域合作,探索市场共用、技术共研、成果共享的合作模式,推动浏阳、醴陵、上栗、万载联动共建全国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支持浏阳市建设全国烟花爆竹交易贸易中心。发挥我省烟花爆竹产能优势,加强国际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鼓励支持烟花爆竹出口企业通过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等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规模。(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
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烟花爆竹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抓好贯彻落实。烟花爆竹主产区应根据绿色环保发展需要,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广,助力烟花爆竹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省直单位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加强行业税收征管,公平行业税负。通过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升级。落实省关于支持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鼓励烟花爆竹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融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八)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管理,严厉打击制售烟花爆竹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售卖等行为,依法查处扰乱行业和市场秩序的行为。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售前售后体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十九)强化人才培育
完善烟花爆竹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校企合作,探索开展联合式、定向式、订单式人才培养。加快建立多层次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开展技术操作、检验检测、企业管理等方面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鼓励烟花爆竹企业通过技术合作等多种途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工匠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